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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港币的“世纪贪案”

        在2014年底开庭审判的这场“官商勾结”的贪腐案震动香港政商界,核心人物许仕仁,是香港自1841年开埠以来,被捕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另两名主角郭炳江、郭炳联则是香港市值最高的地产公司负责人,仅庭审就历时133天,被香港律政司称为“香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宗刑事审讯”。这场世纪审判具保守估计,反贪成本已逾1亿元,是许仕仁涉贪金额的三倍多。尽管维护公正的代价是昂贵的,但对于香港市民来说,这是值得付出的。因为“廉洁理所应当,好像空气一样,不可或缺”。
        2014年年末,香港连日处在阴云细雨之中,坐落在中环广场的香港高等法院以一起“世纪贪案”的初审判决,为这个多事之年划上未完结的句点。
        12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庭内,66岁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官位仅次于特首)许仕仁,因被控收取新鸿基地产(下简称:新地)的利益输送,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在内的5项罪名,被判入狱7年半,并需向香港政府归还1182万元(港元,下同)涉案款。
        新地的联席主席63岁的郭炳江因“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入狱5年,并要向控方支付1250万元诉讼费;62岁的郭炳联无罪,当庭释放。另两名被告分别是新地的老臣子,67岁的执行董事陈钜源以及充当许仕仁贪腐“白手套”的63岁港交所前高级总裁关雄生,两人分别被判入狱6年和5年。
        案件的核心人物许仕仁,是香港自1841年开埠以来,被捕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另两名主角郭炳江、郭炳联则是香港市值最高的地产公司负责人,在香港商界极具影响力,他们与行政长官及不少现任高官都有来往。因此这场“官商勾结”的贪腐案震动香港政商界,仅庭审就历时133天,被香港律政司称为“香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宗刑事审讯”“世纪大案”。
        听到判决后,原本计谋百出,人称“桥王”(足智多谋)的许仕仁神情呆滞,往常智珠在握的笑容消散在嘴角;郭炳江则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似祈祷;被判无罪的郭炳联依然神情紧张,飞速抄写着笔记。被判有罪的被告在审判结束后纷纷提出上诉,理由包括主审法官麦机智(Andrew Macrae)向陪审员引导法律观点时出错、“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不成立等。因排期等因素,二审开庭最快也要等到2015年下半年。
        一贯以法制严明著称的“廉洁之都”,何以也出现官商勾结的贪腐大案,且官至香港第二长官;“高薪养廉”政府机构的“防腐”漏洞出在哪里?
        香港廉政公署又是如何打“大鳄”的?
“捕鳄”行动或来自当事商人举报
        2012年3月19日,新鸿基地产的晚公告称,服务公司近40年的执行董事陈钜源被指触犯《防止贿赂条例》,遭香港廉政公署拘留;10天后,郭炳江、郭炳联与许仕仁分别被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带走协助调查,随后被拘捕。涉案人员级别、地位之高,引香港社会哗然。
        许仕仁的母亲出身澳门名门崔氏,至今仍是澳门政经界元老级人物,曾担任何厚铧(首任澳门特首)父亲何贤的葡文秘书,也是其生意伙伴,两人除了是世交外,也是邻居。许自小便与郭氏三兄弟相识,是童年玩伴,与郭氏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及郭炳联感情深厚。
        自1970年进入港府工作,许仕仁一直平步青云,先后担任副经济司、副工务司、运输署署长及财经事务局局长等职务。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时任财经事务局局长的许仕仁与时任金融管理局总裁的任志刚、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联手,动用数千亿元成功击退国际炒家,这段经历也成为他政界生涯中的最大功绩之一。
        2005年,许仕仁被特首曾荫权任命为政务司司长,攀上仕途顶峰,并于2007年7月1日被授予大紫荆勋章,这是香港的最高荣誉。
        同月,新一届政府换届时,只做了两年政务司司长的许仕仁宣布不会续任,转而成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
        很多香港媒体认为,香港廉政公署的此次“捕鳄”行动很可能源于在郭门内斗中被新鸿基家族抛弃的长子郭炳湘的举报。
        郭炳湘自1990年起执掌新地,却因红颜知己与家族交恶,权力不断被挤压,最终在2008年5月被罢免新地董事局主席职位,改由郭氏三兄弟的母亲邝肖卿兼任。盛传许仕仁在郭门内斗中担任郭母的军师,为帮助郭炳江和郭炳联掌权积极出谋划策,郭炳湘因此怀恨在心,为夺回权力甘做污点证人。
        2008年7月18日,廉署接到第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指控许仕仁在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担任香港公营机构强积金管理局行政总监时,免租入住郭氏兄弟提供的礼顿山豪宅。
        曾经审问许仕仁的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余振昌在法庭上回忆道:“第一封举报信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而且涉及享有很高声誉的许仕仁,一开始我们相信许仕仁多一点。”因此,廉署要求举报者提供证据,否则将不予立案。
        约3个月后,第二封匿名信于当年10月10日呈交给廉署。信中检举许仕仁在2003年11月至2005年6月担任郭氏兄弟私人顾问期间,利用自身人脉为新地获取地皮出谋划策,在许重返政坛前夕仍然收受利益;在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担任政务司司长期间,持续收受郭氏兄弟的利益输送,向新地泄露政府机密,贪腐金额总计近3000万元(约2400万人民币)。随信附带着许仕仁与新地签署的劳务合同全本,自此,廉署正式成立16人专案小组,将许仕仁案列为刑事案件展开调查,而这份合同也成为廉署的破案关键。
        2011年11月,身为唐英年竞选团队核心成员的许仕仁,突然退出,再也没有出现在唐英年的竞选活动中;同月,身为马会名誉主席、热爱赛马的许仕仁以私人理由申请放弃马主身份,并将名下的马匹悉数售出;几乎同时,他在出任某银行非执行董事仅两个月之时,同样以个人理由辞职,当时便有传闻说许仕仁知道自己可能要“出事”。
        许仕仁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12年3月25日(4天后,廉政公署展开“捕鳄”行动),他前往会展中心投票选特首,那时许仕仁形容憔悴,双下巴瘦成了单下巴。
        本案的主审法官麦机智曾感慨道:“如果不是因为此案,许仕仁原本可以成为近年来最优秀的政务司司长。”
调查历时4年多,兵分两路
        廉署在调查初期兵分两路,一方面调查许仕仁在2003年免租入住礼顿山豪宅,涉及租金约132万元;另一方面调查许是否向新地泄露政府机密资料换取报酬。
        随着调查的深入,许仕仁奢华的生活方式暴露让调查人员咂舌。含着金汤勺出生的许仕仁,自小锦衣玉食,他开着跑车上大学;21万港币的名表、16万港币的名牌手袋不在话下;独自进餐亦可以吃足3.3万港币;为一张音乐碟他愿付出1.8万;养马时,他每月花销接近10万港币。甚至有段时间,他几乎每天提款10万。
        2007年,许仕仁卸任政务司司长后,收入减少,但支出反而增加,2008年7月至12月,许仕仁每月提款均超过100万元。法官麦机智指出,因为许仕仁要维持自己奢侈的生活,所以难以拒绝郭氏兄弟这样“慷慨”的朋友,最终向金钱屈服。
        廉署调查发现,许仕仁夫妇于2003年开始“租住”的两栋礼顿山同层相连公寓共约420平方米,2005年许被任命为政务司司长之后继续居住于此,而港府提供的正式官邸只做宴会之用。但廉署发现许仕仁从未付过租金,2003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总计为137.5万的租金全部由郭氏兄弟垫付,而郭氏兄弟与许仕仁签订的聘其为“顾问”的劳务合同中,并没有包括提供豪华公寓。
        郭氏兄弟在法庭上辩称,许仕仁的顾问服务非常出色,公寓是对许的犒赏。
        许仕仁也自知免费租住豪宅会授人以柄,他在任职政务司司长的前6天,与郭氏兄弟重新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以每月16万元的价格继续租住礼顿山公寓30个月。
        廉署则在调查了各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后发现,虽然许与郭氏兄弟按照正规流程签订了新的租约,但后者对许的“慷慨”未减半分,转而以“迂回战术”继续“犒赏”许仕仁。
        2005年6月28日,即许与郭氏兄弟签订新租赁合同的4天后,一笔490万元的资金从郭炳江的账户转出,开始了它复杂而诡秘的旅程。它首先到达了由陈钜源掌控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的账户,在留下10万元的“过路费”后被转到关雄生的恒生银行账户。同样在交付了10万元“过路费”后,它被分为数份,分批转入许仕仁的户头,最后一部分在许仕仁正式就任政务司司长5小时前及时赶到。
        法官麦机智在庭审时指出,最终打到许仕仁账户上的金额与许应付的房租总额“惊人的一致”。
        除了豪宅,郭氏兄弟为“犒赏”许仕仁花样百出。在许仕仁就任政务司司长时,他与郭氏兄弟的顾问合同尚有1年到期,然而作为公职人员的许仕仁,不能再担任新地顾问。于是,“体贴”的郭氏兄弟将这未来1年的412.5万港元顾问费,以奖金形式支付给了许。控方指出,这笔“奖金”根本不在劳务合同中,郭氏兄弟没有任何义务支付这笔钱,只能理解成为了增强许仕仁对新地的“忠诚”而输送的利益。
        此外,在结束顾问合同后,郭氏兄弟仍然先后3次指使旗下忠诚的财务,向许仕仁发放无抵押贷款。经廉署查证,前两笔贷款已经还清,而第三笔300万元的贷款,郭氏兄弟不仅从未要求归还,还主动为许延期。
        另外,郭氏兄弟还为许仕仁在东亚银行申请了高额的无抵押透支信用卡。法官麦机智表示:“奖金和无抵押贷款会在授予者与被授予者之间建立一种感激之情,并令后者产生一种责任感,这是常识。”
        郭氏兄弟对许仕仁“用情至深”的一笔投资,发生在他卸任政务司司长后,这笔资金流的运转极其复杂,令人眼花缭乱。陈钜源是整个资金链的源头,2007年11月9日,陈将Villalta Inc公司旗下1200万港币“存入”由关雄生好友掌控的新加坡WedingleyLtd.公司,“存款”在那里被拆分成两笔定期存款,作为申请四笔贷款的抵押品。之后,关雄生以两笔定期存款做抵押,通过自己的账户申请了600万和160万港币两笔贷款,同时通过自己的公司申请另外两笔160万和100万港币的贷款。完成贷款后,关雄生分10次将1018.2万元贷款“存入”许仕仁的恒生账户,将100万元贷款“存入”许仕仁掌控的德福企业有限公司。最后压轴出场的是郭炳江,2008年4月21日,为表彰陈钜源“突出的业绩”,给予陈500万奖金;7天后,为支持陈的工作,郭将另外一笔700万资金打入忠诚财务的账户,这笔钱最终被转到Villalta Inc公司的账户上,刚好1200万元。这种方式避免了郭氏兄弟与许仕仁的直接联系,以上这些获利许仕仁也均未按照规定向港府申报。
        对于郭氏兄弟的“厚爱”,许仕仁心中有数,不断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充当“内线”,为新地的发展保驾护航。
        因此,廉署查案的另一个突破口是,许仕仁担任政务司司长时,新地的土地开发项目,包括元朗YOHO MIDTOWN、以及大围香粉寮等项目。
        元朗YOHO MIDTOWN项目在2004年至2007年间多次向城规会申请修改,包括放宽地积比率以容纳更多公共设施等。该项目在1998年获批时最高只能建38层,而到建成时竟高达50层。
        最能体现许仕仁“价值”的是大围香粉寮项目,该项目于2003年4月获批兴建四幢21至26层高、共816个豪宅单位,有效期至2007年4月4日。但因进度原因,2007年3月27日该项目获得延期3年。不过,新地显然早就掌握了项目将被延期的情报,2007年1月——距原先有效期满还剩3个月时,开始逐步购入香粉寮项目地皮,并最终于4月收购了整个地皮,丝毫不受有效期将至的影响。
        此外,廉署怀疑在香粉寮项目的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土地成本较真实成本高出1.5亿港币,差价的一部分被转移给中间人,最终流向许仕仁的账户。香粉寮项目的实际经手人正是陈钜源,他先由与新地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三家公司以2.55亿元购入整个地皮,新地再出资4.05亿元接手,之前所述1200万由Villalta Inc公司“存入”新加坡WedingleyLtd.公司的资金很可能来自这一差价。
        对许仕仁的调查历时4年多,廉署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于2012年3月29日早上9点到礼顿山豪宅拘捕许仕仁,直到晚上11点44分许才得以保释。当晚,许仕仁是在其前新闻秘书关郑丽敏陪同下离开廉署的。
        曾经审问许仕仁的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余振昌在法庭上说,许仕仁在廉署接受审查期间仍然从容自信,每次的询问记录他签字后便再也不看第二遍。当最后一次询问结束之后,他只用7分钟便将所有的询问记录翻阅完毕。
        2014年5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审理此案。面对传媒的质疑,许仕仁依然轻松微笑,有时还会和记者聊些“风花雪月”,那时正值世界杯,许仕仁微笑着对记者说“看好德国队”。然而,许仕仁在独处时却落寞万分,香港专跑法庭新闻的资深记者柯乐(化名)向记者回忆道:“在法院等候审讯时,许仕仁时常支开律师,关上房门一人独坐。这场官司让他身心俱疲。”
        在他被拘捕前4个月,有香港记者跟踪许仕仁到圣玛加利大教堂做祈祷,那时许仕仁“忏悔”道:“原来我这么衰(坏),我自己罪,我自己知。”
        到了法庭上,许仕仁又强硬起来,虽然对没有申报供认不讳,但坚决否认收受新地利益输送的指控,坚称顾问费及奖金是合法所得,控方必须证明自己如何给予新地方便。而郭氏兄弟亦是威风不减,在面对新地员工蒋卓轩的指证时,郭炳江先是如给员工开会般回顾了新地的奖励机制,并伸手指着这名证人说:“你曾经就表现不错,我也给过你一笔奖金。”
“防腐”制度“上宽下严”
        法庭对这场“世纪大案”颇为审慎。柯乐对记者透露,法庭的旁听席只有20个座位,记者甚至要通宵排队才能进场。因为法庭禁止录音,通常休庭后,记者可以找律师抄取证供,但由于许案证供涉及政府机密文件,律师拒绝记者抄录。此外,和以往媒体在涉案报道中可以自主不同,法官还严格限制媒体报道,规定只有庭审结果可以见报。
        对于许仕仁案,香港政商界也大多讳莫如深。许仕仁曾任职的政务司、积金局,以及他最大债主东亚银行均多次拒绝评论,甚至一听到“许仕仁”三个字,或黑面离开,或挂断电话。
        许仕仁与新地间的利益往来并非个案。香港资深法庭记者柯乐认为:“他们不愿意批评许仕仁案,因为这宗案件反映的现象,在香港政商界太过典型,他们不能把话说太满,以免日后也曝出贪腐丑闻,自己今天的话会被传媒反复播出。”
        在香港,“收受相悦”是民众形容政府与商人微妙关系的特定用词。可是,足以提出检控的官商勾结案例在香港并不多见。
        “高官贪污通常发生在退休后,因此廉署很难找到证据。”曾与许仕仁共事的廉署执行处处长李俊生对记者介绍说,常常高官在任期内予以大财团方便,但不收任何回报;退休后这些大财团才投桃报李,给予高官各种优待。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郑宇硕也指出:“这种行为很难查处,因为高官退休后担任大财团顾问并不违法。”
        香港《退休金条例》中规定,首长级公务员退休一年内,不允许加入任何商业机构。如果此后两年要任职商业机构,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如果职位与原本担任的公务有利益冲突,便不会获批。
        为防止利益冲突,香港有严格的申报制度。例如,每年政务司司长要申报海内外投资、配偶职业,任何超过20万元的投资,需要在交易完成7天内申报。“如果许仕仁申报收新地顾问费,就不会有事。他可以公开解释,这是他应得的服务费,看能否获得批准。即使最后政府不批准,他可以选择不回来当官,这很简单。”李俊生有些想不通,为什么申报财产不能被严格执行。
        “如果官员认识财团成员,也要申报,这很重要。”李俊生的口气严肃起来,声音越发洪亮,“如果瞒报、谎报,以前是纪律处分,现在却面临刑事调查,律政司要检控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这一罪责的最高刑期是7年。
        不过,李俊生承认,即使层层防范,这样的制度仍然存在漏洞:“只有处长级及以上的官员需要申报,但一些很重要的公职,譬如高级工程师等,就不需要申报,这是很大的漏洞。”
        对于许仕仁贪污受贿,很多人都表示难以理解。2003年,许仕仁从公职退休时,已领过一笔480多万港元的退休金,其后每月的退休金也有8万多港元;之后许仕仁重回政府,担任政务司司长期间,月俸将近30万港元。曾与许仕仁共事的廉署执行处处长李俊生也感慨道:“香港官员的工资已经很高了,福利待遇也很好,按理说不应该再贪污。”
        李俊生同时举了另一个例子,伏明霞的先生梁锦松来自金融界。2003年,时任财政司司长的梁锦松,已知即将上调购车税,赶在此之前买车,为此节省了约10万元,对于身家过亿的梁锦松而言,10万元只是一个小数目,即使不少市民相信他并非有意为之,但他仍不得不引咎辞职。“这说明他对廉洁的敏感度不足。”
        刚刚离开会议的立法会议员钟树根对记者解释说:“许仕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务员,他是政治任命的政府官员,这是从董建华时期开始的新制度,从许仕仁案可以看出,香港对政治任命的官员缺乏监管,上宽下严。”
        对于“上宽”,李俊生的看法是:“这些高官在接受任命前就已经很有钱,如果要他们很详细地申报财产,也许没有人愿意任职。”
        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表达他们的印象:“香港的基层公务员已经非常廉洁。”去年,廉署收到1166宗贪腐举报,其中有关政府机构的举报仅占29%,比2013年下降13%。
        许仕仁案宣判一周后,廉署更新了《公共机构行为守则范本》,收紧《防止贿赂条例》,要求公职人员只允许收取宣传纪念品,获赠果篮也需经上级批准,并要与同事分享。此前,他们可以接受价值500或1000元以下的礼物。
        进一步收紧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之后,1月16日,立法会财政委员会议批准公务员加薪议案,拨款近90亿港元。
香港廉政公署年已不惑
41年打了哪些“老虎”
        在香港,“被廉署请喝咖啡”是令贪腐分子闻之丧胆的一句话,也通过香港影视作品被内地民众熟知。说到大名鼎鼎的廉政公署(ICAC),对于香港成为“廉洁之都”可谓功不可没。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香港廉政公署,即将迈入第41个年头。有人说,廉署“打虎记”比电影还好看,让我们再一起扒扒那些年被廉署拿下的“老虎”,翻翻那本惊心动魄又大快人心的“反腐风云录”。
开山之总警司葛柏
贪污案 脱“警”而出
        之所以把“葛柏案”第一个拎出来讲,是因为它与廉署成立有直接关系,是名副其实的导火索。
        1973年,香港前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430多万港元非法财富,这相当于他这些年职位收入的6倍。可他在接受调查期间运用职权调用飞机逃回英国。如此“大胆”的潜逃行为令蓄积已久的民怨爆发。民众手持“反贪污捉葛柏”横幅示威游行,要求政府乱世出重典,缉拿葛柏整顿吏治。
        香港前副按察司百里渠授命组织调查委员会并建议“成立反贪机构,其须脱离警方独立,以挽回公众信心,否则政府永成被民众质疑与声讨的对象”。前港督麦理浩接受了百里渠建议。1974年廉署诞生。香港政府承诺市民:香港要掀起一场“静默的革命”,1975年初,葛柏被引渡回港,获刑4年,也算是送给廉署的开门礼。
崛起之油麻地果栏贩毒案
勇斗“涉黑警察”
        廉政公署之所以地位特殊,与其敢啃硬骨头不无关系。1977年2月9日,香港一家主流英文报纸刊出“ICAC扣留了12个警察”,拉开了廉署与警队斗争的序幕,之后油麻地果栏贩毒案则是一场双方间决定性的战役。
        1977年9月19日凌晨,位于金钟和记大厦的廉署执行处,上百名调查员被分成50多个行动小组,等候行动命令,而这次抓捕的嫌疑人是警察。据悉,贩毒集团1975年开始在果栏一带崛起,并且开始贩卖毒品。经过盘查,香港警队人员涉嫌参与毒品交易及滥用职权。
        两天之内,被拘警员87人,被锁定的警务人员达到228人,包括若干警长和探长,还有两位警司。
        眼见警务处的招牌都快被廉署拆了,警务人员终于忍不下去了。一份超过1.1万名警队人员签署的请愿信向当时警务处长施礼荣表达了对廉署的愤怒,接着又是破天荒的警察大游行,要求特赦。
        11月5日,时任港督麦理浩发出“局部特赦令”,指令除已经进入起诉程序及涉嫌特别严重的罪行外,廉政公署停止调查1977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贪污案。最终有26人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其中18人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监1年零7个月和5年。
新挑战之许仕仁
“世纪贪污案” 轰动全城
        要说联署的“反腐”大案,就不能不提许仕仁“世纪贪污案”,号称是“联署成立40年来最大宗案件”,调查历时4年。
        2014年年末,香港连日处在阴云细雨之中,坐落在中环广场的香港高等法院以一起“世纪贪案”的初审判决,为这个多事之年划上未完结的句点。
        12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庭内,66岁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因被控收取新鸿基地产的利益输送,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在内的5项罪名,被判入狱7年半,并需向香港政府归还1182万港元涉案款。
        案件的核心人物许仕仁,是香港自1841年开埠以来,被捕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另两名主角郭炳江、郭炳联则是香港市值最高的地产公司负责人,在香港商界极具影响力,他们与行政长官及不少现任高官都有来往。因此这场“官商勾结”的贪腐案震动香港政商界,仅庭审就历时133天,被香港律政司称为“香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宗刑事审讯”、“世纪大案”。
零容忍之谢霆锋撞车“顶包案”
        如果以为廉署的触角只涉及政商警等大案要案,那你就错了。从廉署的办案历史可以看出,它不仅对“贪腐零容忍度”,对“不公”和“假相”也同样不可容忍。
        还记得2002年那起轰动一时的谢霆锋入狱事件吗?当年尚还“青春意气”的谢霆锋酷爱飙车,一不小心就出了事。其黑色法拉利在金钟飞驰撞了人,却在车祸发生后逃离了现场,英皇公司的司机成国定成了“替罪羊”。廉署介入调查,谢霆锋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14天监禁,并强制进行社会服务240小时。
        此事被香港媒体称为”顶包案”,曾轰动一时。此事令谢霆锋形象大损,更因此事被香港学生选为2002年风云人物之首及最负面人物,谢霆锋此后决定暂时离开演艺圈,2003年方复出。
        被香港廉政公署拿下的“老虎”举不胜举,笔者在此仅列出以上4个供读者管中窥豹。“香港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这是一句实在的话。“你”的廉洁自律及对反贪防贪的积极参与,加上廉署的“不惧不偏、大公无私”,共同构成了香港的一个竞争优势,即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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