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6日,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承认孙中界被“钓鱼”,孙中界获平反,不用交1万元罚款了,政府还会赔偿,张军的1万元罚款也要退回了,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似乎已经有了一个结果。但是,除了这两宗媒体关注最多的个案,其他被“钓鱼”的怎么处理,官方还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27日,100多名曾被“钓鱼”的车主聚集在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还车或退回罚款,其中有被“钓鱼”的钓鱼运动爱好者,也有真的黑车司机,他们都想讨个说法。
执法大队无人回应
27日上午9时许,曾被“钓鱼”的车主陆续赶到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见大队负责人,门卫以负责人不在为由,不让车主入内。大门外,人越聚越多,最多时达到100多人,群情激奋。与此同时,身穿保安服和警服的人也越来越多,有几十人。
中午时分,众车主推开大门强行进入,近日频繁出现在媒体上的湖北籍女子张兰平也在其中。
泼辣的张兰平说,大家一起上四楼去找执法大队领导,挨个房间敲门,没有一个开门。但他们退到大门外时,发现四楼好几个窗户里有人朝下张望。
到下午1点多,执法大队仍然无人出来接待,众车主决定从后院进入。警方在后院门口拉起警戒线,贴着警戒线排成一道四五层厚的人墙。车主几次努力,都被挡了回来。
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一度表示,有关领导已经赶来,开会后给众车主一个说法。但一直等到六点多,未有领导现身。
钓鱼爱好者被“钓鱼”
车主与警方唇枪舌剑,一度发生肢体冲突,身形高大的车主尹豪一怒之下抬起胳膊,将门卫室的玻璃撞碎。
据尹豪介绍,当时,很多人在跟警察争论,他妈妈也说了话,操着一口浓重的上海口音。有三个警察一听,以为他妈妈是来看热闹起哄的,立马走过去,紧挨着他妈妈。他一看,赶紧过去,保护妈妈。突然,一个穿便服的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踢了他一脚,然后进了门卫室,躲着不肯出来。于是,有了前面一幕。结果,他右手手背和手臂上多处划伤。
说起自己被“钓鱼”的经历,尹豪觉得很是讽刺,“我是真正的钓鱼的”。
尹豪称,今年6月14日晚上,尹豪开车回家,有两名年轻男子跑过来问,可否带一小段路,边说边拉开车门钻进来。尹本来有些不太愿意,其中一男子的话让他改变了想法,“你钓鱼吗?我也钓鱼。”——尹豪是上海钓鱼联盟会员,车上贴着上海钓鱼联盟的车贴,车子后座放着渔具。
以为自己帮到了同样热爱钓鱼的人,一路上,尹豪跟两个乘客还一直聊,平时用台钓还是普通钓,去哪里钓鱼好。几分钟后,他落入埋伏圈,作为钓鱼爱好者第一次被“钓鱼”,车子被扣。
大队院内现双层牌照轿车
“过来看,这个车子有两个车牌,叠着。”随着一声高喊,众人涌向停在执法大队后院中的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前,几只手一起揪扯车子前方的牌照。警察快步赶过来时,牌照已被取下,上面一张是“沪FQ××××”,下面一张是“沪CE××××”。
两张牌照在车主间传递着,到车主杨海荣手中时,警察正好赶过来。杨海荣于是被带入楼内接受调查,时间是下午3点多。
这时,警方开始把人往后院外赶,并拉起警戒线。过了一会,警戒线撤掉后,原先停在后院的4辆黑色轿车已被转移到别处。
天色渐黑时,在车主们的反复要求下,警方将杨海荣放出,同时称,有关领导晚上会紧急议事,很快能给说法。
杨海荣坦承,他是开黑车的,今年两次被“钓鱼”,第一次交了1万,第二次交了2万。“我违法,执法大队可以罚我,执法大队违法,是不是也该受处罚。”
■ 特别关注 孙中界难获国家赔偿
据《法制晚报》报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当事人孙中界,将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昨天上午,曾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及修正案意见征询的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不再强调“违法才赔”。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时候,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造成的错误都要赔偿受害人,从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了结果归责。
上海“钓鱼”执法当事人孙中界自断手指,引起民众关注,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开道歉,孙中界是否适用于国家赔偿呢?
马怀德说,“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结果归责”这方面指的是在司法程序造成错误的赔偿原则。孙中界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所以这方面的赔偿谈不上。但是孙中界可以得到行政赔偿,要求返还所有罚款。
对于精神赔偿方面,马怀德表示,孙中界得不到精神赔偿。一方面,这次修正案的精神赔偿指的是造成严重后果才赔,但是孙中界在事件中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后果。另一方面孙中界断指属于自伤自残,也构不成精神赔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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