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纵容了吴天喜的罪恶
河南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强奸20余名中学生,有些受害者还未满14周岁,其中最小的年仅12岁。吴天喜一审被判处死刑,也属罪有应得,但他却连连叫屈,先是自称付了钱,该以嫖娼视之;再是辩护律师要求为其进行精神鉴定……随着关注的深入,人们不禁要发问:“吴天喜在数年时间里伤害了这么多女学生,为什么没被发现?家长、学校为何没报案?”(
在吴天喜的犯罪过程中,至少有三重“退却”纵容了他的罪恶。
一是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退却”。他们选择沉默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担心受到更大的伤害,特别是“吴天喜是名人,势力大,也不敢报案,怕遭报复。”一个小民百姓,在全县首富,并且因富而贵,贵至县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的吴天喜面前,这实在是最无奈的退却了。尤其是有了后面两重“退却”,受害家庭的选择最无奈、最哀伤、最该被给予同情。
第二重“退却”来自于受害女生所在的学校。受害女生大多是在上学或放学路上被胁持的,但学校竟然选择了沉默,甚至在“教师的正常教学被打乱,学生都不敢单独外出活动,家长也亲自送学生上下学”的恐怖情形之下,一些老师还担心着学校声誉问题,直到作证时,还有老师说:“更重要的是对我们学校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真叫人无话可说!自己的学生被强奸,只能通过转学来躲避,甚至被迫卖淫,并且还有更多的学生面临厄运的逼近———老师们居然认为“更重要的”不是学生的安全,而是学校的声誉!这种为所谓“声誉”而一再牺牲、退让学生的安全与利益的教育观,若不加以彻底纠正,整个教育将不再有任何“声誉”可言!
第三重更可怕的“退却”,竟然来自于负有打击犯罪之责的公安机关。据报道:在吴天喜被捕的半年前,已有受害者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逮捕了参与胁迫的犯罪嫌疑人,并作了笔录,但令人疑惑的是,在胁迫人供出吴天喜后,吴天喜并没受到任何影响,而是继续作案,致使更多的无辜少女相继受害。记者没有进一步追问公安机关半年“无为而治”的缘由,但最清楚不过的推理就是:有了这关键性的退缩,前面两者才先后采取了忍让和退缩,因为执法者屈服、媾和于权贵,个人的反抗将变得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很有可能是吴天喜犯罪最大的纵容者;也因此,吴天喜尽管被处刑罚,还应追究当地公安机关的失职乃至于渎职,一旦证实,就该有人为纵容犯罪偿付应有的代价。
明目张胆的犯罪,是对法治社会的挑战。构建一个法治社会,离不开公民与社会组织的参与,更离不开执法机关的担当。所有的“退却”,最后都归结于这样一个逻辑:因为“首富”,由富而贵当上的政协副主席和全国人大代表,进而竟然可以肆无忌惮地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此媚富惧贵的公权力退却,实在是整个法治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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