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头上的乌纱也掌握在民众手里
江苏徐州多名官员因民众评议不满意被免职。近日,徐州市分别免去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及燕青、徐州市建设局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第一大队长刘俊的行政职务,此外,还有一批公务人员因涉嫌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徐州开展机关群众评议和作风调查行动中“揪”出的又一批“反面典型”。(4月20《扬子晚报》)
事实上,行政执法影响到社会中每一个人,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给这些行政执法部门打分要充分体现民意。然而坦率地讲,现在不少干部对行政评议并不“感冒”,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官员头上的“乌纱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对干部的评议工作只有少数人参与意见,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反映不上去。江苏徐州让民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拥有话语权,弥补了当前干部评议中的某些缺憾。
法国学者卢梭认为“公意才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基础”。显然,民众评议政府工作、政府把评议结果落到实处,是扩大人民民主的可贵实践。早前,《人民论坛》杂志调查显示:72%的受调查者认为:“当前干部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症结”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走过场,徒有形式”、“考核主体缺乏民意性,缺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让广大群众参与评判与监督的渠道与机制”。江苏徐州的做法之所以引发网友热议,恰恰在于这一民主评议的结果产生了对行政工作的约束力,符合目的正义。
在我国,现阶段已经形成了由行政监督、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权力制约系统。其中,前三种监督属于硬制约,即通过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性权力进行的制约,虽然它们各有自己明确具体的主客体对象和不同的权力强度、性质,但在制约的规范性、强制性方面是一致的,共同组成一个内部的、国家性的监督体系。但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有机系统,现代民主监督机制仅有这种内部性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发展外部的社会监督——公众监督这一最具民主性、开放性、最能反映群众意志的监督机制。
古语云:“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全社会参与监督既是监督一把手最根本、最不可或缺的监督方式,又是当前我国监督体系中最不完善、最孱弱无力的监督方式。因此,研究如何监督政府,应该首先坚持社会参与原则。只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监督政府的合力,才能为其他各种监督方式的有效运行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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