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民意杂志社!

今天是 2025年05月01日 星期四

关注社会热点

一起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城管无权罚没摊贩果蔬

         为消除群众的疑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执法罚没物的处理去向进行公示。据称,这种“罚没—送出—公示”的做法在全国属首创。(《人民日报》5月5日)
         如果这里的“全国首创”属实,那么这条表扬稿也就成了对各地城管的批评稿。政务公开,透明政府等等理念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为中央所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施行了一年多,但在城管执法罚没物去向公示上,居然直到现在才有了这起“首创”,这样的消息实在让人难以欣喜。
         当然,相比起那些仍然拒绝公示罚没物去向的地区来说,芙蓉区城管至少是值得肯定的。无公开,则无公正;有公正,才可能有公正。政务公开的意义,一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方便公众行使监督权。为配合芙蓉区城管“首创”的罚没物去向公示实践,笔者根据《人民日报》所公开的信息,提出一些疑问,供制度的“首创”及其他关注此公示制度的朋友们参考。
         据报道,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明确要求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为福利机构和特困户送去水果蔬菜110次。城管要向特困户送温暖,没人反对。但用罚没的水果蔬菜去送温暖,那就得问问,对这些水果蔬菜的罚没是否合法。如果罚没本就非法,罚没物去向的公示也就没了它的本源意义。
         在法律上,罚没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刑罚中的没收财产,二是行政处罚里的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城管没有执行刑罚的权力,就连行政处罚权也备受争议。这里暂且按下城管执罚权是否合法不表,假设城管的执罚确系得到了授权,那么,这种执罚也仍然要以《行政处罚法》为依据。也就是说,能够成为罚没对象的,只能是行政处罚法所明文规定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而罚没物居然是水果蔬菜,我很想问问,小摊贩的水果蔬菜是如何成为“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的,是偷来的、骗来的、还是抢来的?
         如我们所知,这些水果蔬菜确实是因小摊贩违反了城市关于摆摊设点的规定,而被城管执法没收的。但乱摆摊乱设点这样的行为,并不导致摊主售卖的水果蔬菜就成了“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就像司机开车闯了红灯,该处罚的是闯红灯的行为,而不是闯红灯的车子。交警更不能把车子作为“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给罚没了。从法律上看,找不到任何依据支持城管罚没摊贩的水果蔬菜。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国首创的罚没物公示确实有其积极意义——— 它至少给公众提供了一个分析城管罚没行为的素材。但在执罚本身已违法的前提下,无论执罚者给罚没物以何种合乎道德的去向,也无法掩盖罚没行为的不当。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发到:
推荐阅读
  • 望眼欲穿之际,新医改方案最终稿终于要浮出水面了。最新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还规定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政府组织“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结果这种“统购统销”[全文]
    2009-07-28 11:02
  • 从“公款购置高档香烟”和“发表不当言论”开始,南京市纪委对周久耕的指控正不断升级。记者从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3月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查实其收受他人钱物数十万元,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线索待查,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市纪委称对网[全文]
    2009-07-28 11:03
  • 吉林松原市男子龙大海,因儿子经过绿化带时手套被划破,心怀不满,持铁钳等工具破坏了35米长的绿化带护栏,被行政拘留。松原市市委书记蓝军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龙大海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3月18日晚,松原电视台播放了道歉的画面。 龙大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显违反了公共道德[全文]
    2009-07-28 11:02
  • 阶层分化不可怕,可怕的是阶层固化,只有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都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和希望,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而当农村孩子的希望破灭、路越走越窄时,他们很有可能会充满抱怨、愤懑和绝望,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相当危险的。 “事实上,很多农村娃在上高中前就已[全文]
    2009-07-28 11:03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 1998-2023 中国民意杂志社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17402号-2

技术支持:莲池区御之樱网络科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