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民意杂志社!

今天是 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关注社会热点

一起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法律的胜利,非拆迁双方的胜利

  围绕拆迁在中国社会出现的争论,在纠正一些地方政府非法拆迁的同时,渐渐变成对被拆迁者追求最大利益的舆论保护。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已在中国各类群体事件中最突出,而且还在快速增加。国务院昨天公布关于新拆迁条例的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然就是为了完善立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拆迁纠纷。
  然而中国媒体的最初报道,都把“取消行政强制拆迁”作为新拆迁条例的重点突出出来,有的甚至简化为“取消强制拆迁”。这样的解读与一段时间以来对拆迁的简单妖魔化是一致的,不利于新条例为拆迁的僵局解扣,对中国社会在拆迁问题上达成理性的共识也不会有好处。
  由于拆迁补偿金额越来越大,拆迁在中国已是最激烈的利益博弈场之一。由于每一方的坚持都有可能带来利益的巨大损益,“协商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被一点点腐蚀,一个常识是,当讨价还价发生时,对错就很难有一条清晰的分辨线。
  然而当舆论坚决站在被拆迁者一边时,现实中难以分辨的“对方”与“错方”,却在舆论中被制造了出来。久而久之,所有拆迁都是“非法拆迁”成了一句舆论口号,而另一个常识是,只要是口号化了的东西,都很容易与事实出现偏差。
  新条例中规定,拆迁补偿款不能低于当时的周围房屋价格,但当前大城市里的拆迁纠纷,往往是高于周围房价的水平上发生的,比如北京一些地区的拆迁补偿款,已经在每平方米10万元以上甚至更高,即使这样也拆不动。
  至少有三个共识应当在中国社会大多数成员中达成:一是中国的未来不可能没有拆迁,拆迁的过程既是城市翻新的过程,也是民生实现的过程。第二,拆迁补偿款既不能低得不合理,也不能高得不合理。第三,何为“合理”,过去由政府说了算,现在逐渐由被拆迁者说了算,但最好的办法是由法院说了算。
  新条例草案所要做的恰恰是厘清拆迁的合理与合法,消除舆论中的各种混乱。其实在美国那样的民法发达国家,强制拆迁也是经常发生的,而启动它的依据就是法院的判决。国务院的新条例草案主张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要求未来的强制拆迁须通过法院进行,这显然是法律的胜利,而非拆迁者或被拆迁者任何一方的胜利。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发到:
推荐阅读
  • 望眼欲穿之际,新医改方案最终稿终于要浮出水面了。最新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还规定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政府组织“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结果这种“统购统销”[全文]
    2009-07-28 11:02
  • 从“公款购置高档香烟”和“发表不当言论”开始,南京市纪委对周久耕的指控正不断升级。记者从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3月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查实其收受他人钱物数十万元,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线索待查,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市纪委称对网[全文]
    2009-07-28 11:03
  • 吉林松原市男子龙大海,因儿子经过绿化带时手套被划破,心怀不满,持铁钳等工具破坏了35米长的绿化带护栏,被行政拘留。松原市市委书记蓝军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龙大海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3月18日晚,松原电视台播放了道歉的画面。 龙大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显违反了公共道德[全文]
    2009-07-28 11:02
  • 阶层分化不可怕,可怕的是阶层固化,只有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都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和希望,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而当农村孩子的希望破灭、路越走越窄时,他们很有可能会充满抱怨、愤懑和绝望,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相当危险的。 “事实上,很多农村娃在上高中前就已[全文]
    2009-07-28 11:03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 1998-2023 中国民意杂志社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17402号-2

技术支持:莲池区御之樱网络科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