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这是一起罕见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案件被告人刘有贵曾是南京市江浦县的副县长、六合区副区长。他以借来的400万元起家,不到一年,就成为坐拥1514亩住宅用地的“地主”。
近日,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法判处刘有贵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0万元。
长期分管建设、土地工作的刘有贵,不但对国家相关的规定烂熟于心,而且看着一个个在他眼皮底下发家的房地产商,也不免动心。
2002年10月的一天,刘有贵把时任浦口区国土局局长的王某、建设局副局长金某等人召集到一起,摊开了一张老山(南京风景区)地形图,“你们是内行,看看这块地建别墅怎么样?”两位局长说:“这片地建别墅是很好的。”
刘有贵要的就是这句话。他早就看中了这块面积为1514亩的土地。一个月后,刘有贵辞职下海。两个月后,以他为董事长的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当时,400万元注册资本都是借来的。
刘有贵看中的1514亩地,光首期出让金就得上千万元,这对他来说显然办不到。为此,有关部门根据他的要求,把土地分成所谓的红线部分和蓝线部分,红线部分的563亩按每亩8万元先挂牌,而蓝线部分的出让条件为,受让人若需使用蓝线范围内的地块,出让人准许以每平方米的挂牌出让成交价格继续向受让方供地。
按规定,土地转让必须招拍挂。为确保刘有贵竞买成功,浦口区国土局土地交易所在当地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以滚动字幕方式发布了招拍挂信息。安隆公司最终以每亩约8万元的底价受让了563亩土地。
刘有贵又以借来的900万元作为其余951亩土地的首付,与国土部门签订了总价款为7612万元的其余951亩土地的出让合同。刘有贵成了1514亩地的“地主”。之后,他仗着官场人脉,将这1514亩地倒来倒去,四五年间就成为亿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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