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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摸生死的志愿者

一双稚嫩的眼睛下方,是被烧出大片黑色溃烂的唇角,形若枯枝的小手,耷拉在因发炎积水而肿得发亮的肚子上——走进病房看到这情景,高敏心里明白,这个罹患白血病的4岁男孩,即将离开这世界。
她又出现了。医院里有护士窃窃私语,打量着她。
不是每个人都欢迎她——44岁的高敏,深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器官捐献协调员。在一些人看来,她是个“不吉利的人”,一个傻子,一个添麻烦的多事者。
 “你看,他的眼睛多漂亮。”拿出儿子的身份证,4岁男孩的母亲开始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她越写越慢,仿佛笔尖透过纸背,割上心头。高敏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两人都红了眼睛。
多年来,她就时常在这两种遭遇中游走。撕扯与矛盾,最终让高敏感觉到蚍蜉撼大树的无力,“对我来说,每一例器官捐献,其实都是一个难题。”
一次次触摸死亡
14年前,26岁就离了婚的高敏离开老家山东省商河县农村,只身来到深圳,在妹妹家帮着看孩子。而她自己3岁的儿子,则被留在了老家。原本只是短暂的帮忙,可高敏没想到,她却因为各种意外留在了深圳。这14年里,她从做“保姆”、业余时间偷偷献血,到做深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义务讲解员,最后变成自己原本一无所知的“器官捐献协调员”。除了每月由红十字会报销300元电话费和一些打车费外,她没有一分钱酬劳。一直在深圳从吃穿住用行上接济她的妹妹说:“姐姐天生就是社会的人,她从没有属于家庭。”
1999年,深圳有了第一例眼角膜捐献。但直到2005年,高敏才开始对器官捐献有所了解。那年夏天,在红十字会值班时,高敏接到了一个来自湖北省天门市的电话。一位名叫金省的18岁女高中生,遭遇车祸后脑死亡。她的妈妈曾在深圳打过工,自愿捐献女儿的多个器官。
 “她那么聪明、那么漂亮,用她的器官救活的人肯定也一样,这样,我的女儿就没有离开这个世界。”电话里,这位妈妈边哭边说,恳求高敏帮忙的声音却异常坚定。
 “处于极度悲痛的时候,妈妈会把一种寄托和希望想得特别美好。”同为母亲,高敏有了帮助她完成心愿的责任感。她被打动了。自此,她进入了这个以前“提起来就瘳得慌”的领域。
而现在,她经历的似乎又太多了一点。
小女孩喝的汤太烫,食道肿大引起呼吸窒息,没了;司机为车胎充气,内胎爆炸将人甩出几米远,也没了;还有一次,她刚帮一位捐献者填好志愿书,正慢悠悠坐着公交往家走,一个电话过来,刚才还精神着的病人也没了。
就在这一次次触摸死亡的过程中,高敏从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家庭保姆,渐渐成长为知道如何赔笑脸、如何安慰家属、如何请领导出面协调关系等诸多杂务的志愿者。
“人家开始不信任我”
跟高敏接触时,最显眼的就是她瘦弱的双肩上,永远背着一个大双肩背包,拎一下,足足有十公斤。
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资料,有捐献者的资料,有捐献意向人的资料,有高敏自己的各种证件……这些,都是高敏拿经验、血汗和教训换来的。
2009年,深圳一个20岁的小伙子因为被爹妈说了几句,喝了农药,没抢救过来。到第六天晚上,家属找到高敏,提出想捐献器官。
高敏赶紧赶过去,医院先是检查她的身份证、志愿者证,但志愿者证上没有照片,医院说这些没法证明高敏的身份,最后还是从网上查到高敏是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他们才相信了。
 “我是为深圳市红十字会工作,但我不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这就处在一个特别尴尬的境地。我是器官捐献协调员,为红十字会千活,却不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这样的弊端是:我没有合法的身份,人家开始不信任我。但也有好处:我是志愿者,与器官捐献没有利益纷争,他们又相信我。”
而深圳这名小伙子的父母也是前前后后犹豫了两个多小时,才决定捐献器官。
家属填了资料签了字,孩子已经没了呼吸,器官捐不成了,只能捐眼角膜和遗体。高敏又回到办公室拿资料,重新签署。等医生取完角膜,送到太平间,工作人员准备登记时,一听说是喝农药死的,属于意外死亡,必须报警,由公安机关证明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高敏一时蒙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就主动报警了。结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人死在福田区的一家医院,是他们的管辖范围。但其居住地是在另外一个辖区,属于罗湖区公安局管辖。
 “这一下又涉及两个区的公安机关,先是两个区分局联系,然后再让两区的派出所联系,这时候家属彻底忍不住了,一甩手就走了,一摊子事都交给我办。”高敏苦笑着说。
最终,太平间又让把遗体送到殡仪馆,但当时找不到车,高敏说,后来是一位志愿者用私家车把遗体送了过去,这的已是第二天凌晨1点。
让高敏忘不了的还有深圳一对老夫妻,老两口退休后移民去了美国,刷了十年盘子,也拿到了绿卡。但他们又回到了深圳,觉得还是祖国好,不想再回去了。可在深圳,他们的户籍已经没了,两人无处落脚。就这么过了两年,他们想回美国也回不去了。于是,他们就在自己的祖国咸了“黑户”。后来,老太太患了脑瘤,一直跟高敏联系,想捐献遗体。“但因为她没有户籍,两个孩子也都在国外,到殡仪馆都没法火化。他们就把在美国的绿卡和移民时的手续交给我保管,我现在就随身背在包里,一日听到不幸的消息,立即赶到他们家去。”
 “这也是我为什么整天背着这个10公斤的背包,整天穿着登山鞋或运动鞋的原因。这样随时接到患者家属电话,我就能立即赶过去。咱们国家是以没有心跳、呼吸停止为死亡的判断标准,这就要求在他(她)停止呼吸的最短时间内,为其进行器官摘除,有时候一分钟都耽误不起。”说这话时高敏显得有些无奈。
为无法解答的提问烦恼
2009年2月,志愿捐献器官的病人郭光明在中山市一家民营医院去世。高敏立刻赶去。
本来院长、医生都很配合,不料医院老板担心病人家属找麻烦,授意医务科科长拒绝此事。这位科长把住手术室的门,高喊:“看谁敢动?我不下命令,看哪个护士敢给你开这个门?!”最终,高敏不得不另外联系医院,将去世的病人和家属统统拉过去。这一折腾,又耽误了十多个小时。
甚至还有医院说,不提供这项“服务”。高敏说,有一次,她对深圳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说,能不能在他们那里放一个器官捐献的宣传牌。院长吓得连连摆手:“不行不行!现在要是把眼角膜捐献出去,那不成瞎子了?下一辈子生出来,肯定也会是个瞎子。”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刁法律,能够确定器官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制约、纠正或惩戒这种阻挠,当然,更谈不上激励捐献遗体器官。
曾有一对老人找到高敏,提出捐献遗体的条件:“如果我们捐献遗体,将来儿子要是找不到工作,国家能帮助解决吗?这是我们唯一的后顾之忧。”
一位绝望的父亲,向她“请教”不损害器官的自杀方法,想以自己的身体换得病女的新生:“如果我自杀并且自愿捐献器官,我的女儿是不是可以得救了?”
自己都没有经济来源的志愿者高敏,无法回答这些要求。
捐献人体器官,实行自愿、无偿原则。深圳市红十字会与殡仪馆达成的协议是,为捐赠者家属免除捐赠者遗体运输费、化妆费等部分丧葬费用。但高敏觉得,这还远远不够。
 比如,为了保证所捐器官不衰竭,哪怕是依赖呼吸机也必须保证心跳,但这些抢救及维持费用,对深圳绝大多数外来打工者,特别是根本没有社保的那些捐献者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
“他们都是睡着的好人
 “您愿意在申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吗?”在新华网论坛的“PK台”中,只有四千多网友表示“愿意”,却有八千多网友表示“不愿意”(截至2011年10月22日零点)。
有一对父母,在自愿捐献了女儿的遗体后没几天,哭着给高敏打电话:“他们都问我把女儿卖了多少钱?我受不了了。你把女儿还给我!”放下电话,高敏第一次失眠了。    .
有的老人,对子女撂下狠话:“要捐的话,先和我们断绝关系!”有的子女,不同意父母捐献的说法更为简单:“我们以后要拜你,去哪儿找你呀?”
 “不同意捐献的人,可能有很多个不同的理由,”高敏说,“而愿意捐献的,可能只有一个理由。”她始终记得一位女孩去世前对她说的话:“让其他人不会像我这样,这么早就离开自己心爱的人。”
协调器官捐献1O年间,她曾亲眼见证过一对80多岁老夫妻的吻别。就像妈妈抱着孩子,花白头发的老妇抱着老伴,轻轻吻着他、唤着他,直至老伴的心跳在显示器里成为一条直线。
她感动于一位56岁老交警的责任感,即便是在昏迷中,他还在喊着“上班上班、快点”,直到最后,都是喊着“上班”走的。
她还记得父子深情。面对父亲的遗体,儿子没有磕头,而是如虔诚信徒般长跪、匍匐在地,身体贴着冰冷的地面,号啕大哭。
至今,深圳市已完成62例多器官捐献和55例遗体捐献,其中,40例多器官捐献和4l例遗体捐献都是由高敏一人经手的。只今年,她就已经协调成功了2例多器官捐献、13例角膜捐献和15例遗体捐献。
据卫生部统计数据,每年仅有大约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治疗,同时约有150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这个悬殊的数字,使高敏觉得不得不继续。
有人批评她“好大喜功”。在医院、在献血站,至今仍有人坚:“我们这里不需要志愿者。在这里服务是浪费青春和生命。”然而,也有人在公交车上、机场里认出她,鼓励她。
天桥上的行乞者向她打招呼,清洁工把从家乡带来的大柿子留给她。一位捐献者的妈妈,在母亲节时,特别发来短信祝她节日快乐,让她注意休息,不要太劳累——但这位母亲刚刚失去自己的女儿。
高敏常常受宠若惊。如果不是这些善意的鼓励,她很难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不久前,一位护士长问高敏:“接触那么多遗体,你晚上不会害怕、不做噩梦吗?”
她回答:“为什么要害怕?他们都是睡着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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