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有望近期出台
《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执行救济程序,建立执行救助基金。
《纲要》提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群众,实行国家救助,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救助细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规范赔偿程序,加强赔偿执行,增强赔偿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介绍:“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近期有望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和执行局等部门目前正在总结云南等省区的试点经验。”
拟建未成年犯轻罪记录 消灭制度
《纲要》中具体规定了建立和完善依法从宽处理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
《纲要》提出,配合有关部门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明确其条件、期限、程序和法律后果;研究建立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处理的司法机制,明确其条件、范围和程序。
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下,《纲要》还提出,要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探索建立被告人附条件的认罪从轻处罚制度。
提高司法透明度 拟建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
《纲要》提出,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
蒋惠岭说,“现在一些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从法学意义上讲,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开。原则上,能公开的裁判文书应当上网公开,但是不能简单粗放地将裁判文书上网理解成所有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在一些裁判文书公开度很高的国家,也要权衡保密与知情权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所有文书全部公开。最高法院将研究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具体办法。”
非法干预法院办案 将被追究责任
“说情风”、案外力量非法干预,一直是干扰人民法院审判的重要因素。《纲要》中提出,要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蒋惠岭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将针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调研。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广泛听取基层法院的意见,今年下半年有望形成具体文件。
规范法院 接受舆论监督
《纲要》提出,“要规范人民法院接受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
刚刚履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军工说,人民法院接受舆论监督的态度是明确的,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用一个段落讲到人民法院接受各方面监督。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受舆论监督。建立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张军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就全社会关注的司法工作问题,及时发布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接受新闻媒体的意见和舆论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将优化职权配置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人民法院从内部挖掘潜力,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司法内需”。这具体体现在,《纲要》中提出,“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职权运行机制。”
其中,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成为优化法院职权配置的重点。《纲要》对刑事审判制度提出了新要求: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完善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落实检察机关和律师在刑事审判中的职能作用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和保护制度,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
4项措施 求解法院“执行难”
对于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纲要》中提出4项措施。
这4项措施是: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制度。贯彻审执分立原则,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当事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判庭审理。规范诉讼中财产控制措施的工作分工,完善评估、拍卖、变卖程序,健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制度,制裁规避执行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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