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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为钱,是为我心中的坚持”

      7月15日9时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庭审结束后,唐慧接受了采访。她说,自己一直坚持上诉本来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我心里的坚持,也是为了我的孩子。以后要好好生活,好好照顾女儿。”
撤销一审判决,
唐慧诉劳教委胜诉获赔2641.15元
      15日9时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审判长宣布:一、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永中法行赔初字第1号行政赔偿判决;二、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永劳赔决字(2013)第01号行政赔偿决定;三、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四、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唐慧更看重的书面
道歉未获法院支持
      至于唐慧提出的永州市劳教委必须向她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湖南省高院认为,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就作出劳教决定时没有考虑到“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人文关怀不够”、“处理方式不当”,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记者了解到,在一审中,唐慧提出1463.85元国家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赔偿以及永州市劳教委书面道歉的三项要求,二审中这三点要求没有更改。“我更看重书面道歉,经济赔偿只是象征性的。”唐慧说。
背景   解除劳教后申
请国家赔偿 一审败诉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2012年8月,曾多次上访的唐慧被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送进劳教所。之后,湖南省劳教委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唐慧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表示,永州劳教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表明其做法不具合法性,这也意味着,永州市劳教委应该为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进行国家赔偿。
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多次扰乱社会秩序,反复教育仍不悔改,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也确定了唐慧的违法事实,对其进行劳教,完全是职责所在,程序合法,无任何不当,故无需向唐慧进行国家赔偿。
今年4月30日,被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
 唐慧:我很累,以后好
好生活,照顾好女儿
 庭审结束后,唐慧走出法庭。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唐慧本人,在嘈杂的现场环境中,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唐慧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弱,当说到这段时间记者对她关注时,她有些哽咽。
记者:终审胜诉后你觉得满意吗?
唐慧:我现在心情也很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也觉得自己很累,我需要休息,我下午就回永州了。要说满意不满意的话,和中院的判决比起来,我心里真的感觉要好多了。
记者:你从法庭出来后和家人说了结果吗?
唐慧:我还没来得及说,我觉得他们应该从网上已经知道了。
记者:当初上诉的时候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为什么就只主张了2000多元呢?
唐慧:我一直坚持上诉本来也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我心里的坚持,也是为了我的孩子。
记者:下一步对自己和女儿的生活有什么计划吗?
唐慧:暂时还没有想得太多,从法院出来就是觉得自己好累。我想回去以后好好生活,好好照顾好女儿,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记者:你女儿现在情况如何?
      唐慧:现在还可以,上次去北京接受了4天心理辅导,还是很有效果。
      记者:现在最想说的是什么?
      唐慧:感谢社会上很多好心人的关注,包括一些网友、律师、媒体记者,谢谢你们!我现在最想感谢你们和一直帮助我的律师。
唐慧案始末
●2013年4月30日
      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对她道歉并赔偿。5月,湖南省高院受理了唐慧的上诉,并于7月2日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2013年1月22日
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就劳教一事向自己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463.85元,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2012年8月7日
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2012年8月2日
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这一消息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唐慧也被部分网民称为“上访妈妈”。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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