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互殴致死旁观老师赔10万
不久前,在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七(2)班,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经贵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 教师旁观学生互殴
同桌打架一人口吐白沫
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七(2)班学生陈小飞(未成年人,化名)和杨涛的座位在讲台前方的第三排,距离讲台不到
课上了大概一半时,老师把书上的内容讲完了,陈小飞想把课桌移回原位。这时,坐在左边的杨涛用脚挡住桌子,不让他往回移,嘴里还说:“你回来搞什么?你过去跟女的坐吧。”两人推推搡搡起来,随后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大打出手,而且越打越凶。
在老师没发话的情况下,坐在旁边的四五个男同学过去拉架,将杨涛和陈小飞分开。被分开后的杨涛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上身和头部则躺在旁边同学的椅子上。后来,一位同学将杨涛的身子扶起来,让他趴在课桌上。此后不一会,杨涛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脸部发白。两位同学和陈小飞觉得杨涛不对劲,准备将他背起来送到医院,但此时杨涛全身发软,已经背不起来了。三个男同学将杨涛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
老师不管“坚持”上完
上那节地理课的老师杨经贵,已经50多岁了,平时上课不太管学生,“好像也管不了学生”。杨涛和陈小飞打架时,杨经贵并没当即制止,一开始还继续上课,其间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对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并没有太在意。
一些学生告诉记者,杨涛口吐白沫时,
送医院时已没了呼吸
杨涛被送到医院时,约是11时10分左右,医院立即进行了抢救,但发现杨涛当时已基本没有生命体征了,呼吸和心跳都没有,瞳孔略微有点放大,嘴唇和指甲发青,脖子上有一道淤青。医生立即对杨涛进行了人工呼吸和吸氧,但没有起作用,于是立即安排转院。之后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年仅14岁的杨涛离开了人世。
■ 与同学打架是死亡诱因
■“杨不管”停职赔十万
杨涛的父亲杨丙祥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经贵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最终达成的协议要求:一、陈小飞负有责任,应承担费用50%,费用为10万元,因其家庭困难,暂付费用3万元,不足部分由吴店中学捐赠垫付;二、杨经贵负有重要责任,承担赔偿费用10万元;三、吴店中学负有一定责任,承担赔偿费用为7.5万元(含垫付款7万元)。目前,杨经贵闭门谢客不接受采访。
■ 各方评说
由于这起打架事件发生在课堂上,且授课老师杨经贵对学生打架不闻不问。杨经贵是否负有责任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 受害者家长:老师不制止,绝对说不过去
杨涛的死亡,让父亲杨丙祥悲痛欲绝,杨涛的母亲知道儿子死亡的消息后病倒了。杨丙祥说,孩子被打就发生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如果当
★ 教育部门:老师有责任制止学生打架
安徽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齐建平表示,学生在课堂上打架,老师确实有责任制止,以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即使制止不了,老师也应该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反映此事。
★ 网友:比“范跑跑”更恶劣
网民的评论则更为尖锐,有人直斥
★ 法律界人士:充当“看客”有违教师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选择了教师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担当,就要体现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我国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综合武汉晨报、新安晚报、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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