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在公安部指挥下,四川等10省区公安机关一举摧毁两个危害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08名,解救被拐儿童178名。两 个大案背后,折射出当前“打拐”形势仍然严峻,一些地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封建观念根深蒂固,形成旺盛的买方需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不足也给人贩子可乘之机,拐卖儿童犯罪已形成拐、运、转、卖等犯罪利益链条。
■11月30日,福建警方在莆田市湄洲岛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婴儿
■暴利 拐卖一儿童赚2.5万元黑心钱
11月30日零时,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下郑村。夜幕掩映下,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指挥民警在一栋两层的民房前布下严密的抓捕网络,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这两人正是公安部督办的“8·30”特大拐卖儿童案主要嫌疑人陈秀妹、林春凤夫妇。
44岁的莆田籍嫌疑人陈秀妹其貌不扬,在村民眼中,她只是个不起眼的无业人员,但在拐卖儿童市场,陈秀妹却“名头响亮”。在其身后,是一个涉及多省区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
参与了莆田抓捕行动的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说,莆田境内的拐卖儿童犯罪都和陈秀妹有关,陈直接与云南文山等地的“人贩子”联系,从他们手中贩运被拐儿童到福建,并负责在莆田等地寻找买家。每贩卖一个儿童,她能获利万元左右。
令人咋舌的是拐卖儿童犯罪的更大暴利:一名被拐儿童贩卖价格在3万元至6万元不等,直接拐卖的犯罪嫌疑人可获利2.5万元以上,中间人介绍买卖的好处费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趋势 哄骗等手段失效 直接盗抢
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剖析“5·05”“8·30”两起专案,代表了一条典型的拐卖儿童利益链条,体现出当前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一些新特点、新趋势:
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趋势,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利益链条涉及拐骗、中转、中介、收买等环节,多为团伙作案,职业化程度高,不少人常年以拐卖妇女儿童为生,疯狂作案。
作案手段更加多样。嫌疑人根据儿童的喜好,利用好吃的、好玩的进行引诱、哄骗;当这些传统手段难以得手时,转而直接盗窃、抢劫;作案地点多选择在市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
涉及范围广、涉案影响不断扩大。从近年办案的情况看,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成为主要拐出地,福建、广东、河南、山东、河北、山西等省份成为主要拐入地。
■提醒 进城务工 孩子无人看留空子
陈士渠说,当前“打拐”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包括拐卖犯罪分子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相互之间往往单线联系,抓捕、解救、调查取证难度大;被拐儿童无力报案,买主和人贩子也不声张,犯罪行为难以被公安机关发现等。
陈士渠表示,一些地区的群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封建思想和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旺盛的买方需求。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介绍、收买儿童现象习以为常,认为是积德、做善事,不认为是违法犯罪。
“同时,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漏洞,人贩子有不少可乘之机。”陈士渠说,比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托、入学难,无人照看,给人贩子下手的机会;很多家长缺乏防拐意识,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建议 应追究买主刑事责任
“买方需求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安成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没有虐待行为,不阻挠解救,可以不追究买方的刑事责任。“买儿童的犯罪成本不高,也助长了此类犯罪的蔓延。”刘安成说。
陈士渠则从立法角度建议,对于“买主明知儿童是被盗抢拐卖的仍然收买”这种情况,应该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进一步打击买方需求,压缩拐卖犯罪的源头需求。
另一个后续难题是,假如无法找到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身份不明的孩子无法办理领养手续。这就意味着,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儿童将在福利机构生活,恐怕这并不利于儿童的成长。
陈士渠透露,公安部正在和民政部商讨,共同推动相关的立法完善,为身份不明的被拐儿童也敞开收养大门。■文并图/新华社
新闻背景 178名被拐儿童一夜被解救
11月30日零时,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下郑村。夜幕掩映下,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指挥民警在一栋两层的民房前布下严密的抓捕网络。
与此同时,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全国10个省区公安机关对公安部督办的“5·05”“8·30”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同步集中收网,5000余名民警跋山涉水,雷霆出击,展开抓捕、解救行动。
陈士渠的电话响个不停:“山东已控制50多名犯罪嫌疑人!”“云南已成功解救了数名被拐儿童!”“民警在进入四川一处嫌疑人窝点时现场发现10多个被拐的孩子……”
这是一个不眠之夜,两个横跨10省区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共解救被拐儿童17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608名。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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