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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或许早有“躲猫猫”的真相

         云南警方公布看守所内有在押人员因为“躲猫猫”一类的捉迷藏游戏而死后,网民调查团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然而在经历尴尬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这些网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 2月22日《京华时报》)
         “躲猫猫”事件的网友调查团完成了“使命”,“躲猫猫”变成了“瞎子摸鱼”。对于这一结果,单纯良善的网民会觉得受到了愚弄,因为他(她)们多么希望这真是在民意压力下,体制自我改良的一个例证;而那些事先就不抱希望的网友,或许在一丝“未卜先知”的得意之后,更多的是无力和叹息。
         真相在哪里?它藏在那些参与或目睹了李荞明之死的人心中,或许它已真相大白,因为“躲猫猫”已足够怪诞,而“躲猫猫”变“瞎子摸鱼”已然是怪诞中的怪诞。然而,笔者想说的是,其实还存在一个“真相”,藏在网民们的心中!
       在网友调查团开赴普宁之前,网民们显然已为事件划定了一个“说法”,而“网友调查团”的调查及相关部门的说辞,要想赢得“信誉”,显然只能符合网民设定好的“真相”,那就是:李荞明在监狱里受到了不公的对待,或是被同监犯人折磨而死,或是看守所玩忽职守,甚至是在公权拥有者的肆虐下死亡。这就是从每条关于“躲猫猫”新闻的评论后面,从每个论坛发布的帖子文章,从QQ、MSN群组里流传的小消息,综合分析揣测所可能得出的惟一结论。
         这非理性吗?这是恶意揣测公权力一方吗?是或不是并不重要,关键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股网络舆论民意的合潮。
         普宁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肯定会感到委屈:凭什么这样揣测我们呢?难道我们只会做坏事吗?当然不是,笔者甚至有点相信,从“躲猫猫         ”到“瞎子摸鱼”就是真相!可是,为什么网民要委屈你们?为什么网民会臆想出李荞明“被自杀”的图像?为什么网民要设想看守所里制造了罪恶呢?
         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每个人也都很正常,网民们跟李荞明,跟普宁看守所没有利益关联。这正是问题所在,而笔者的回答是,与其说网民们指向的是李荞明,是普宁看守所,毋宁说这乃是亿万网民基于自身日常生活以及所获取的信息累加,而对“看守所”这一事物所作出的经验判断。就如同网友调查团报告所言,他们没看到监控录像,不能质询犯罪嫌疑人、同监房舍友以及值班的警察,甚至于死者的父母家属。这是最重要的取证信息,几乎全部被警察所垄断了。而他们恰恰和看守所是高度一体的。如此,除非调查警察有圣人般的品德,网民们谁还会相信这种自查自证自纠的破解模式?既然如此,最有能力获得真相的人(机构)不被信任,那么网友只能基于自身的经验,作出一番对真相的揣测了!
         因此,“躲猫猫”事件及网友调查团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了一个真理:当某种制度安排拒绝告诉民众真相时,民众便会基于自身经验,来构造一种“真相”的图景,以拒绝这种产生不了真相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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