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原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之子孙一受贿案件在浏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孙一全部认罪,并希望法院从轻判决。据了解,在孙善武涉嫌受贿案中,其家庭中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全部受到指控。
检察官指控:孙一本人或伙同其父孙善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其父10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1多万元,另有600多万元财产来历不明。这些钱,大部分孙一都是以表妹表弟的名义,购买了基金。
受贿
找开发商要30万元“急用”
孙一,1975年9月14日出生,湖北武汉市新洲区人,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主任科员(正科级),因涉嫌受贿罪,2007年8月,被长沙市公安局刑拘。
检察官说,孙一受贿案是由开发商陈治功(另案处理)牵扯出来的。陈治功是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公司总经理。2005年,陈治功为取得两地块土地使用权,通过孙一请时任洛阳市委书记的孙善武(另案处理)帮忙协调。并都如愿以偿。
2006年9月,孙一提出要30万元急用。当月,在银行门口,陈治功给孙一30万元。孙一将此事告诉了其父。
由于陈治功落马,供出孙一。
检察官指控,孙一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好处费共211多万元。
卖官
交警支队长10万元公安副局长40万元
孙一说,赵红现(另案处理)跟其关系很好。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送给孙一10万元。孙一将赵的请托也转达其父。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支队长。
随后,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也是托孙一找到其父,打招呼。赵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被任命了。
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50万元也告诉了其父。
挥霍
有3处房产,还预订了5套
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多万元非法所得。检察官说,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其从1996年8月参军至2007年,他和妻子(公务员)从合法收入中结余约40万元。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
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三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五套,商铺一套;汽车两辆等。
孙一是河南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的。就是因为学的这个专业,孙一喜欢投资,买房外还投资基金。
据检察官的证据显示,孙一在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先后分别以其表弟表妹的名义购买了六只基金。2006年9月,孙一购买了60万元的基金,一年之后以176万多元收回;2006月12月,孙一购买了50万元基金,一年后收回时有130元多元;2007年1月孙一买了60万元基金,以104万多元收回。
后悔
“朋友都是冲着我父亲手上的权力来的”
在法庭上,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希望从轻判决。
当日中午11时4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择日宣判。
庭审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一哀叹说从2007年被双规到现在,可用两个词形容:身心疲惫、支离破碎。
孙一说很后悔。后悔交了那些朋友。他说那些朋友来的目的都是冲着自己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这些朋友头上都写着“险”字,送来的钱也都是“炸弹”。喜欢运动的孙一,很喜欢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他说如果有机会一定痛改前非。
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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