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碎尸案”追踪
昨日上午,随着一声枪响,“丽江女大学生碎尸案”大学生张超的男友谢宏被枪决。而张超本人。因未直接杀人,被最高法院改判为死缓。一位检察官称,谢宏临刑前坚称,女友张超理应被判死刑。
两次审判张超被处死刑
碎尸案案发后,经过丽江中院和云南省高院两审,3被告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张超及其男友被判处死刑,陈光吕被判处死缓。今年1月,案件由云南省高院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最高法院复核张超死缓
最高法院近日下达的复核决定认为,张超虽参与了犯罪,但她并未直接实施杀死被害人的行为,其在案中的作用小于第二被告谢宏,不能排除张超被谢宏利用的可能。而且,张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张超被判构成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律师称判法恐难平民愤
昨日,丽江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何树云告诉记者,谢宏临刑前表示认罪伏法,但坚称本案主谋是张超,理应该跟他一样,都是死刑才对。
针对张超的改判,昨日网上出现质疑。何树云说:“张超应该判死刑,但确实也存在‘枪下留人’的情节,处于可杀可不杀之间。”昆明律师协会刑辩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清律师认为,将死刑改为死缓,恐难平民愤,但符合相关法律精神。
据《生活新报》
事件回放
老板被碎尸戈人学生涉案
张超来自北京郏外的一个工人家庭。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读于云南大学丽江旅游文化学院的大二学生张超,与当地建筑老板木鸿章相识,章先后送了2万多元的财物。张超遂与男友谢宏商议暴力劫取财物。之后,谢宏好友陈先吕接到谢的电话,赶到丽江,与谢宏购买了尼龙绳、橡胶手套等作素工具。
2007年12月19日,张超将木鸿章骗至租住的房屋,谢宏、陈先吕对木鸿章实施抢劫,套取银行卡密码后,用尼龙绳将其勒死,将尸体肢解为260多块,分装口袋,抛入玉龙新县城护城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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