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 重庆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成为“重庆第一贪”。4月30日,为晏大彬行贿的周松,被南岸区法院判刑10年。昨天,主诉检察官鲁荣透露了此案幕后故事:这个行贿第一人,最多的一次送了150万元,用了两个麻袋。
■相见之初 不谈业务
鲁荣检察官介绍,晏大彬是在2001年10月被任命为巫山县交通局长,由于权高位重,许多人挖空心思地想拉拢他。
周松和晏大彬的交往和一般人有所不同。晏大彬在一次现身说法时称:两人是经人介绍后认识的。周松与其他老板不同,那些老板见面后三句话不离本行,要么谈工程,要么让他关照,而周松谈吐十分得体,举手投足间显得比较稳重。第一次认识,他们只谈了家庭之间的事,因为有共同语言,相谈甚欢。随后,两人又有几次接触,周松也没提及工程。
2003年,周松得知晏大彬要把小孩送到主城区读书,就联系上一所名校,并在学校就近租了一套房屋,并将钥匙给了晏大彬。直到此时,周松仍没谈及工程。
■麻袋装钱 两三分钟搞定
2005年三季度的一天,晏大彬向周松透露:巫山县交通局打算对一些路面进行油化,他想购买设备,和周松共同来做。 晏大彬问:“这个工程,如果做下来有多少利润?”周松答复,利润20%。“请晏局把工程给我做,我知道表示感谢。”
过了一段时间,晏大彬表示让周松来承包抱楂路和长莲路工程,20%的利润一人一半。周松随后以一家建筑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开标前,晏向他透露了抱楂路、长莲路的标底。最后,周松中标。
2006年,工程施工后不久,晏大彬就给周松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下来”,周松理解是该兑现承诺的好处费。从2006年9月到2008年1月,周松一共送给晏大彬好处费590万元。每次送钱金额从2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因为钱太多,不好装,只好用蛇皮编织袋装钱。2007年2月送150万元那次,他用了两个编织袋才装完。而这笔钱,是他花15万元利息,借了135万元高利贷,然后再想法筹了15万元,才凑足的150万元。
周松到巫山一般住在国酒宾馆。他让周松开车或打的,晚上在国酒宾馆后面山上的一条公路边、平湖桥等偏僻地方见面。每次见面,只有两三分钟的时间,有时甚至只说两三句话就离开了。
■工程行贿成潜规则
检方表示,从他们查处的工程领域腐败案来看,工程老板利用工程,给业主方负责人或代表行贿,已经成了当今社会的潜规则。周松除了向晏大彬行贿外,还向重庆市三峡水务巫溪排水公司经理万信高行贿。
检察官鲁荣称,行贿数额1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行贿罪。一般行贿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刑5至10年有期徒刑。如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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