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涉农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11月底,2009年全省共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4件,涉案人员663人,涉案资金6314万元。其中,469人因涉嫌涉农贪污贿赂被立案侦查。
其中,新乐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立、农财科科长王爱民擅自挪用农业专项资金1330万元、受贿22.8万元,被新乐市检察院查办。
■行动
两千余名检察官下乡办案
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有关精神及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今年1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开始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支农惠农项目逐年增多。但是由于涉农资金涉及范围广、下拨渠道多、管理不集中、发放过程缺乏公开透明、监管措施滞后等,一些地方发生了贪污、挪用问题。
为保障中央和省委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落实,今年年初,省检察院相继出台文件,全省175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组织2190人组成537支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法治、受理举报、查办案件。
■成效
立案侦查469名“硕鼠”
开展涉农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巡回受理举报、建立互联网举报信箱等方式,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依法查处。
由于当前有关涉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比较突出,全省检察机关从8月20日起集中开展了涉农资金监察专项活动,对全省涉农资金的分配渠道、下拨方式、投入投向、运行程序、使用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在严惩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突出打击重点。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修路、农业项目投入等领域出现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至11月份,农村检察工作队受理涉农举报1158件,受理举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4件,涉案人员663人,涉案资金6314万元,追还有关部门和被害人资金1398.47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57.96万元。受理的案件中,323件涉农贪污贿赂案件被立案侦查,涉及469人。
■展望
将建立涉农检察长效机制
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出现的新形势,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健全和完善涉农检察工作长效机制,使涉农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河北涉农检察工作查办典型案件(部分)
唐山丰润区检察院侦破在发放唐丰快速路占地补偿过程中,12人贪污、贿赂133万余元的窝、串案;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查处了北戴河区赤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300多万元涉农案;
张家口赤城县检察院查办了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场卫生科科长玩忽职守致使一农村黑诊所长期非法营业,导致一年中先后发生了两名农民在输液时死亡的典型坑农害农案件;
邯郸临漳县检察院农村检察工作队侦破涉及临漳及周边5个县,倒卖300多吨国家配售支援“三夏”农用柴油的案件,涉案金额达近20万元,并从中查处贪污国家农用油补贴窝案3件5人;
2009年5月,衡水检察机关查处了深州市农机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互相勾结、互相利用,进行商业贿赂、贪污的犯罪行为,立案4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之后,衡水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23起涉及农机补贴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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