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民意杂志社!

今天是 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关注社会热点

一起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李庄案"公诉方撤回起诉

备受关注的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22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束,针对公诉方提交的撤回起诉申请,法院合议庭经评议后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撤诉  辩护方新证据与公诉方证据矛盾
此案开庭后,审判长询问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意见要发表,公诉方表示有新的意见。公诉人称,19日、20日两天的庭审中,辩护方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在疑点。因此,公诉方决定申请撤回起诉。
当日9时33分,法庭宣布休庭,表示将对公诉方提交的书面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经过近一小时休庭后,10时21分,法庭对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继续开庭。法庭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随后,法庭告知了李庄对该裁定的上诉权利。10时23分,法庭宣布闭庭。
回应  江北区检察院:撤诉是对法律负责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22日上午宣布同意公诉方撤回李庄“漏罪”案的起诉,就各界关切的撤回起诉原因等问题,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当日予以回应。
江北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院在对本案提起公诉时,有充分证据指控李庄犯有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应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辩护方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与检察院指控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有罪证据矛盾。
4月20日休庭后,检察院对该新证据进行了认真核实,并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现有证据发生变化导致指控事实和证据产生疑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既重视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重视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证据。
因此检方在办案过程中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坚持依法办案、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的原则,决定依法将本案撤回起诉。
审判长:检察院撤诉理由成立
针对法院为何准许公诉机关撤诉问题,该案审判长作出解释。
该案审判长表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庭审过程中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疑,书面要求撤回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链接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发到:
推荐阅读
  • 两大特点 黑帮女老大统一管手下 龚南敏,绰号“大姐”、“大家姐”,女,33岁,汉族,重庆市人,小学文化程度。龚南敏身为一名女性,赫然成为该黑帮主要首领,这也是该黑帮和国内以往黑帮的主要不同点。 据悉,为了更好地控制组织,邓伟波和龚南敏对一干手下进行“企业式”管[全文]
    2008-06-11 07:46
  •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一年来,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如何?有的贪官受贿数额很大,为何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何看待法院“窝案”?个别地方法院推行的“赔钱减刑”举措是否于法有据……针对“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提出的“敏感”话题,记者第一时间连线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 话题:死刑核准近年来个别[全文]
    2008-06-11 07:54
  • 本刊讯 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蠡县、高阳两地,对以李更新为首的15名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进行了公开宣判 “黑老大”李更新一审领刑20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4月间,为达到称霸一方、聚敛钱财的目的,李更新以自己开设的永盛托运站为依托,纠集了刘兰会、刘小虎[全文]
    2008-06-11 07:57
  • “中国要想废除死刑,首先应该设法将高达95%的反对民意降下来,在这方面,政治家应该有所作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刘仁文认为废除死刑应当成为政治家的一种信仰,政治家应引导民意赞成废除死刑。(4月3日《青年周末》 死刑不能从根本上减少、防范犯罪行为发生这不假。世界已有104个国家废除[全文]
    2008-06-11 07:55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 1998-2023 中国民意杂志社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17402号-2

技术支持:莲池区御之樱网络科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