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原校长唐运南、原党委书记许剑日前因贪污受贿罪被起诉。而此前该校4名原副校长周怀生、黄日梅、郭林华、方福海等也分别被判处“判3缓3”至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从2004年到2007年间,唐运南伙同以上人员对招收初一学生暗箱操作,分数不够用钱买,从而形成一个1600万元的所谓“捐资助学款”小金库。随后,他们通过虚报账目、加班津贴、直接私分等手段侵吞巨额公款。
■分数不够收取“捐资助学款”
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广西大学附中是一所重点中学,良好的校风、雄厚的师资力量、丰硕的教学成果,使其在广西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推崇。
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2日刑拘之前,唐运南在该校任校长。
从2004年起,这所中学推出招生新招:凡分数不够的,除西大职工子女和友好单位的学生外,其他由学校组织重新参加考试,对考试成绩列前300名的学生分成三个分数段,按照“招生名额”除部分学生收取“借读费”外,其他分别收取6000元到5万元不等的“捐资助学款”。这个“招生名额”一般由学校内部划定,分数线也每年在变。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案发时止,广西大学附中先后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助学款”1600多万元。
■“小金库”开支“为所欲为”
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广西大学附中的账目由广西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所有“捐资助学款”必须统一缴纳到公共专用账户上。但实际上广西大学附中绝大部分“捐资助学款”并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而是经唐运南同意,存入几名副校长的私人账户和学校食堂账户,成为“账外资金”。
为了相互牵制,掩人耳目,唐运南等人“商量”:以一个校领导的名字开户,存折由第二个人保管,密码由第三个人掌管。2005年至2007年间,西大附中以个人名义开办存储账户多达11个。
在唐运南的“牵头”下,学校领导班子动辄以开会为名分发劳务费、以寒暑假加班为名发放“红包”……唐运南更是常常拿一大堆发票回来,动辄一两万元在“小金库”里“报销”。
为了防止意外,不留下后患,2006年4月,周怀生等人扛着重达七八公斤的原始票据,来到广西大学东校园西头的一间杂货房,有人负责焚烧,有人负责把风,把这些票据烧毁。整个焚烧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捐资助学”成乱收费“挡箭牌”
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各省区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实践证明,捐资助学已成为弥补我国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的措施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捐资助学属于自愿行为,学校不得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杜绝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公办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做法。但现实生活中,捐资助学却“走了样”,甚至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
检察人员在对这起腐败窝案调查时,多数违法者认为“钱是家长自愿捐的,和直接索取受贿是两码事”。对此,有关人士认为,这起案件的背后,暴露的仍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公问题。 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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