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陇镇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叫 “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也和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
一幢倒塌的13层在建楼房,在震起满天尘土的同时,也“震”出了一连串的“疑似政府工作人员”,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6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住宅楼房倒塌,相关的9名主要负责人被政府部门控制起来;而在网络上,一项由网友发起的针对该楼盘开发商的“人肉搜索”正在进一步升级。一份名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最新资料曝光”的材料将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的所有股东及其身份全部曝光。在这份材料中,闵行区梅陇镇的镇长助理、征地事务所所长、梅陇资产公司总经理等头衔出现在主要股东名单中。
根据以上线索,《每日经济新闻》查阅工商登记档案发现,梅都房地产的主要股东确实与上述曝光资料中显示的股东一致,而其中几名股东的姓名也确实与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的几位工作人员同名同姓。不过,记者几经周折却未能联系到材料中涉及的人士;闵行区委宣传部新闻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相关部门仍然在对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一事作调查,尚不清楚上述股东是否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6月29日晚间,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通告事故最新进展情况时表示:连续监测的数据显示,上述小区内其余房屋均安全;相关部门也在继续接待购房者的咨询,目前闵行区已有效控制相关开发商等相关人员以及资金,并继续在现场同购房者进行沟通。
新闻回顾
上海13层在建住宅楼整体倒塌1名工人死亡
27日5时30分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塌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在淀浦河南岸的“莲花河畔景苑”,倒塌的是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目前,有关部门正加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检测,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网友曝光
仅一名股东工作单位是房地产公司
上述“曝光资料”称,梅都房地产有24位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工作单位是梅陇镇镇政府;另一大股东阙敬德来自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包括阙在内,一共有14名股东来自迅豪置业;另外有3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征地事务所,一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土地管理所;还有股东来自闵行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仅有一名股东的工作单位是梅都房地产公司。
此外,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承建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也有两个人是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在上述资料公布后,阙敬德的身份被进一步“人肉搜索”。有网友爆料他是 “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同时兼梅陇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总经理。
至此,梅都房地产、迅豪置业、众欣建筑三家公司以及梅陇镇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现在此事的关联方中。那么,这份材料曝光的情况确有其人其事吗?记者按这条线索,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
“同名同姓”现象不仅限于一个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档案馆查阅梅都房地产、众欣建筑和迅豪置业的工商资料后确定,上述“曝光资料”中所涉及的股东姓名属实。
其中,“阙敬德”不仅出现在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名单中,也出现在迅豪置业法人代表一职上;梅都房地产的另一股东,出资22.5万元人民币的张耀杰,则和众欣建筑的法人代表同名;梅都房地产股东“徐道安”和上海企业黄页导航中记载的莲花河畔景苑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海迅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一致。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梅都房地产与迅豪置业共用同一个工商管理注册登记地址;而根据工商管理登记资料,梅陇镇征地事务所还是迅豪置业的直接出资人——1996年3月27日,正是梅陇镇征地事务所出资960万元人民币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共同创办了迅豪置业。
不仅仅是相关公司的股东和主要负责人同名同姓。梅都房地产其中几名股东还和梅陇镇政府下属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同名同姓。
记者发现,中共上海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公布的梅陇镇“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总指挥部成员,梅陇镇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叫“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也和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截至3月31日,梅都房地产注册资金为1800万,张志琴的投资额为1158.75万元,阙敬德出资额为270万元,其余中小股东的出资额在一二十万元间。
最新进展
专家组给出初步意见
导致大楼倒覆主要因施工不当
“一个有常识的施工单位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6月29日记者联系负责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倒覆事件调查的专家组成员了解到,目前专家组已经给出了一份初步意见报告,其中指出导致楼盘倒覆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不当,在一侧堆土过高与另一侧开挖基坑的共同作用下,致使高楼在顷刻间倒覆。
“就我们对事故现场的整体评估情况看,目前采取的现场抢救措施是有效的。”专家组成员表示:“在事故发生后,由于抢险队伍连夜紧急清理堆土,并对开挖基坑做了及时回填,目前现场的情况是稳定的。”
据专家组成员透露,倒覆楼盘的一侧有近10米高的土方堆起,对楼盘地基形成压迫力,再加上大楼的另一侧在开挖基坑(地下车库),由于基坑围护措施不到位,在双重作用力的作用下导致大楼倒塌。
新闻链接
房贷险不公:赔银行不赔业主
上海在建的13层楼房发生楼体倒塌事件后,有律师6月29日指出,一旦保险公司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证保险(简称“房贷险”)埋单,直接受益人将是银行,而不是真正掏钱埋单的业主。
房贷险一直被业内公认为住房市场一大潜规则,明明为银行保障风险,却偏偏要贷款人掏钱埋单。这样广为诟病的一幕如今可能遭遇现实场景。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6月29日指出,上海塌楼事件中,一旦保险公司按照房贷险合同兑现承诺,第一受益人将是银行。掏钱买了房贷险的业主则一分钱也拿不到。
为什么业主掏钱买了房贷险,受益的却是银行?李瑾认为答案很简单,“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为抵押房屋购买财产险,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银行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为什么人人都会接受这样的“不平等条约”?正在供楼的广州人赵先生说:“房屋贷款的放款权力掌握在银行,不为房贷险埋单,银行就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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