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抓捕现场并无民警在场,全部是联防人员和警校实习生。”“当天的抓嫖系联防队员受经济利益驱动,未向派出所报告,当事联防队员已承认是为了拿奖励。” 这些针对昆明少女“卖淫案”直白的回答,不是出自公安局的通报会,而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爆出。曾因邀请网友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而走红网络的伍皓,8日在网络论坛就“卖淫案”发帖,称该案警方有9大过错。
官员细数警方9大过错
8日10时27分,伍皓发表《“卖淫案”中警方之过错》一帖。伍皓表示,昆明“卖淫案”从一开始就受到了云南省高层领导的过问和督促。在案件进行中,“当查出刘家有两女儿互换衣服、故意诱导联防抓错人以实施敲诈的情节,基层公安机关都觉得松了一口气。”
汇报时有人说“看来案子并没有办错”,云南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立即怒目圆瞪、厉声喝斥,“什么没有办错?这个案子,我们公安机关是有过错的!”孟苏铁用了半个多小时,详细指出公安机关的9大过错。
多数网民依然不买账
这个帖子发出约12个小时之后,其浏览量就已经超过了23641人次,跟帖评论更是达到了781人次之众。
尽管如此,从回帖中可以看出,即使伍皓主动“自曝家丑”,也并未能改变多数网民将其视为警方代言人的看法。“出于对你前面行为的失望,也不指望你回答了,就是质问”,网民“京客”在抛出自己的问题之后,失望地表示。
因此,除了少部分人发帖“挺伍皓”之外,更多的帖子仍在质疑。
伍皓犹豫是否继续发帖
不过,对于网民的反应,伍皓称并没有太多担心,因为之所以发帖与网民交流,只是“尽到公职人员的职责”,“有人质疑我,有这样一个回应就行了”。
“我现在倒有点矛盾了”,对记者是否还会继续发帖的提问,伍皓突然显得很犹豫。先是批评媒体记者,继而又披露领导点评警方过错,伍皓称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还要继续“互动”下去,因为焦点只剩下一方——刘仕华一家,“现在的网络舆论的正义感在膨胀,似乎不能说一点刘家的过错,否则我又会被划到警方那一边了”。
■ 新闻内存
3月16日,刘艳(化名)在招嫖时被发现,刘仕华(“刘艳”父亲)等人以冒名顶替的方法(叫“刘艳”与他人互换衣服)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逃避查处。同时他们还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做出不实报道。事后有媒体报道,刘仕华曾不止一次唆使女儿刘艳卖淫。
网帖曝光警方9大过错
1.联防队员无执法主体资格,擅自对嫌疑人实施抓捕,是执法简单;
2.抓捕现场并无民警在场,全部是联防人员和警校实习生,但派出所为证明执法合法性,在调查初期订立攻守同盟,试图掩盖事实,谎称有两名正式民警带领,错上加错;
3.在与刘氏一家发生对抗的过程中,执法粗暴,致普恩富两根肋骨被打断。尽管查明没有刑讯逼供,但两根肋骨断了是事实,警方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4.刘家小女儿与此案件毫无关系,既没有街头招嫖嫌疑,也没有参与对抗,为什么把她也带到派出所?暴露出执法素质低下;
5.刘家还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2岁,结果把大人都带走了。当时发现这两个孩子没有?
6.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派出所既然一看是两个未成年幼女,当即就决定不按卖淫嫖娼案立案,联防与刘家的冲突也只适用于治安纠纷的简单程序,询问笔录应该很快就可以做完,为什么还留滞7个小时,到第二天早上才送回家?是不是民警太懒了,夜里不想动?
7.收取刘家3000元“医药费”的依据何在?联防是被打伤了,但刘家也有人被打伤,为什么单方面要刘家赔偿医药费?
8.刘家3月19日就向公安机关投诉,要求赔偿。为什么长达近3个月没有引起重视?派出所的群众观念淡漠,是失职;
9.嫖客嫌疑人王某因不立案就偷懒不做询问笔录,没有将证据固定,造成现在的被动。
上一篇 20万元重奖招生的背后
下一篇 印度陈兵10万布防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