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全国城管的“娘家”——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最近被举报认为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但这一争议背后的东西,更值得玩味。
这一机构的实际组织者和秘书长竟是一私企老板,一个商人为什么能领导上百名城管局长?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联席会议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向政府施压的集团。而其暧昧的身份背后,是同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公共形象常受非议的各地城管局。
尴尬处境反而促使他们抱团、“联席”,时时在一些风口浪尖的城管事件中发出声音……
焦点事件
城管队员实名举报
“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非法
8月25日,南京市玄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洪山中队队员赵阳在网上发出实名举报信,称“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是非法组织。
赵阳,曾因揭示“打人不见血”的“城管秘笈”,而成为公众人物。在这封举报信中,赵阳认为该会议有明确的活动目的,有正式的章程,具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但“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组织名义进行活动”,还向全国各地参会的城管执法部门收取费用。
赵阳称,据他调查,联席会议主要由北京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每年由“轮值会长”单位支付其日常工作费用。而北京秘书处实际上由秘书长罗亚蒙的私人公司——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操作,所有款项均由该公司收取。
在赵阳看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就是一个非法组织,罗亚蒙利用各地城管部门一盘散沙、急于宣传自己的现状,沽名钓誉、大肆敛财,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给出明确的说法。
从8月26日起,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被指非法的文章开始出现在各大媒体上。
同一天,罗亚蒙对这种质疑作出了回应,表示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并不是组织机构,不存在“非法组织”问题;虽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都属于参与单位自愿资助。
举报者揭秘
“城管精神领袖”原是私企老板
“我无官无品,他们为什么要找我来做这个事情啊?目前国家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个事,也没有人认真深入研究城管问题,我研究啊,而且能说得透。城管局长们不知道怎么干,我跟他讲,让他的书记、市长满意。我老罗就是干这个事的,吃这碗饭,当然他们信我。有局长私下开玩笑,说我是城管局长的精神领袖。不过,是和谐城管的精神领袖。”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
赵阳举报称:据他调查,联席会议主要由北京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每年由“轮值会长”单位支付其日常工作费用。而北京秘书处实际上由秘书长罗亚蒙的私人公司——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操作,所有款项均由该公司收取。
罗亚蒙遂和举报者赵阳在天涯社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罗:联席会议没有财务、资金来源、人员编制和固定办公场所,不是机构也不是组织,不存在“非法组织”问题。
赵:你们有正式的章程,具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也有固定的频繁活动,目前已经有一百多家城管局参加,怎么能不算组织呢?
罗:联席会议只是地方城管局举办的一个会议,也没有任何盈利行为。
赵:每年都有城管局缴纳的费用怎么能说没有盈利呢?如果联席会议只是“会议交流机制”,“不是社会团体,不是组织机构”,凭什么拥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还要向你缴纳服务费?而且城管局交的钱不都是进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么?
罗: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只是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指定的休会期间专业服务机构。
赵: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不就是你的公司?你本身不就是一个商人?
罗:你还是省省心,这样浪费青春不干正事太可惜太可惜!
双方不欢而散。在这场交锋中,赵掀出了罗的老底:
罗曾创办“中国城市网”并任总编辑,任职期间,“违法使用国徽,对外宣传不实”(法院判决语)、“盗用国家部委的名义为中国城市网发展各地代理,靠收取代理费大量牟利”(赵阳语)。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官司后,2008年11月,中国城市网的经营者北京华夏名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布资不抵债破产,罗亚蒙为法定代表人。2007年,中国城市网向国内各城市市委、市政府发送《关于开展“宜居城市”测评研究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参评城市缴纳高额“咨询研究服务费用”。同年,建设部严正声明:建设部从未批准任何单位开展“宜居城市”测评研究工作,更不允许以公司名义开展营利活动,必须严令禁止。
就在中国城市网被迫停止运营后,一个以中国城市国际协会名义开展的“宜居城市”评比继续进行。参评者需交纳3万—6万元人民币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使用费”。同年,广东清远、上海朱家角镇等被该协会宣布为“宜居城市”。
而注册于香港的民间组织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正是罗亚蒙。
关于赵阳对他经历的揭发,罗亚蒙向记者承认属实,不过他说“另有隐情”。
和赵阳的交锋没有再继续。罗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认为“桥上人家”(赵阳网名)真正的用心,是“想依靠骂我出名赚钱”。
赵阳回应说:“城管是我的职业,我拿的是自己的工资。罗亚蒙是个商人,他凭什么拿着城管的钱到处活动?”“自曝家丑是为了家好”。
记者调查
“联席会议”背后的商业秘密
众局长盼望有个“娘家”
“在“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官网上,淮安似乎显得特别重要,除了淮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冬来位列该“联席会议”名誉会长外,网站左侧还醒目地为淮安城管的网站作了链接。淮安城管更是被罗亚蒙列为温和的“鸽派”,“如淮安、胶州等城市城管,主张亲民、文明执法……”今年1月份,淮安市城管局副局长、支队长周耀清还被该“联席会议”评为“2008城管执法年度人物”……
淮安城管与“联席会议”究竟是什么关系?记者在调查中获悉,淮安原来是“联席会议”的诞生地,首届“联席会议”即是在淮安召开的。为了解当年成立“联席会议”的细节,记者致电淮安市城管局,但有关人员“踢起了皮球”,周耀清也避而不谈,他只是一再强调,“联席会议”没什么不好的,做事是为老百姓负责。
倒是罗亚蒙很爽快地道出了这个“联席会议”的由来。他告诉记者,2007年9月,由国家建设部牵头,全国360多位市委领导、城管局长等在淮安召开一个关于城管交流的会议。会议期间,与会的城管局长觉得大城管模式后,各市的城管在中央就没了“娘家”,于是萌发了一个念头,成立一个“联席会议”,以便于大家每年都能交流一次。这样,在自愿的基础上,“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成立了。“当时开会的有100多家城管吧,记得当时就有几十家参加了……我当时是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常委副秘书长身份参加这个会议的,想到今后‘联席会议’的正常召开,各个城市的局长都很忙,谁也操不了这个心,必须要有个人为此‘打工’,而我正好一直在研究城市管理,所以就当上了会长,是大家选我的……”
城管有了“发言人”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自2007年9月成立,召开了第一届城管局长的“联席会议”后,就越来越“像模像样”了。
2008年1月,“联席会议”在“天门事件”后发表了一则声明,承诺文明执法;接着又推出了“2008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各地行动计划方案征集通知”。
2008年4月,“联席会议”发布声明谴责南京城管打人。该月25日,“联席会议”第二届年会在山东聊城召开,会上近300位城管(执法)局长表决通过了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的“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标志)”,“联席会议”规定“这次通过的标志仅限于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使用,国务院正式颁布统一标志后停用。”同时,主办评选“2008城管执法年度人物”。
2009年初,以“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名义对其评出的“文明执法、和谐城管”2008城管执法年度人物、2008年度“和谐城管”好新闻获奖作品进行颁奖。4月27日,“联席会议”在广东中山召开,次日,广东中山政府网转载《中山日报》报道,标题为《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授予中山“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从“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网站自己统计的数据来看,“联席会议”的队伍还在逐渐“庞大”:第一届年会共有来自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百位城管(执法)局长、副局长参加了会议。第二届年会已有141个市、县182个城管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的200多位局长、副局长报名参会。另有8个城市政府市长、主管副市长、1位城市政协副主席报名参会,今年第三届年会共有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的170多个市、县、区的300多位代表参加大会。
其间,“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秘书长罗亚蒙还多次前往三亚等城市调研,各地媒体均有报道,他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8月份,更是先后参加了中央电视台及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栏目,就“流动商贩合法化”发表了“高见”……有网友开始戏称罗亚蒙为全国城管的发言人,称之为“罗部长”。
收会费,关联公司运作
罗亚蒙称,“联席会议”没有任何利益诉求,常年向全国600多个城管部门提供专业信息服务,不收一分钱。不过,全国部分参会的城管局负责人证实,“联席会议”确实收费。山东聊城城管局局长肖居智证实,该局承办了2008年的“联席会议”年会,其出任会议轮值会长,当年一次性支付给罗亚蒙20万元,承办者再向参会者收取会务费。肖居智称,这20万元主要是用于“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印刷会务资料、简报等,也包含支付给秘书处的工作经费。四川省遂宁市城管局局长杨顺成也坦诚地表示,一年会费在2万~3万元左右,福建省莆田市城管局局长郑希文则表示没有多少会费,没交多少钱,“我们是自觉自愿的。”
不过,赵阳透露,其实在“联席会议”网站上标明了今年的年会人均1000元,食宿自理。面对这些,罗亚蒙“改口”:这些钱都是交给主办地,跟我没任何关系。电话那头的中山市城管局局长薛飞英无奈地笑着说:“来的都是局长,住的是五星级,1000元根本不够,我们又进行了补缺,50元的自助餐加到80元每人,住宿费又每人加了300元。”
为了强调自己的清白,罗亚蒙为“联席会议”的运作模式总结了四句话:政府部门主办(每年会议都有当地政府领导出席);专业公司服务;几个城市买单;全国城市受益。他解释,三年来,他共收到6个城市城管部门赞助的36万元。另外,他又认为,为地方城市办事,收取一定费用,不仅合法,且双方都很满意。至于收了多少钱,属于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事件反思
是什么让全国城管被迫“抱团”
在举报者赵阳的博客上有这么一段话:我在揭露罗亚蒙和联席会议的过程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城管队员不仅不谴责罗亚蒙,反而敬佩、支持罗亚蒙。这些城管队员的观点是,纵然罗亚蒙是一个骗子,只要他的做法对城管有利,就值得敬佩!
四川省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顺成说,当时他们加入联席会议的时候根本没去考虑罗亚蒙的身份,“主要是太想交流了,探讨一下各地城管的有效经验。”
“城管需要一个集合的力量,一个集中的声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为什么城管局长愿意参加这样的会议。
事实上,“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的纷纷扰扰,其实只是城管归属主体混乱所衍生的乱象之一。据多家媒体报道,全国城管体制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挂靠在建设局,有的挂靠在规划局,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但挂在建设局……对口管理机构的不统一、城市管理法规的缺失,恐怕也是城管局长们“非法联席”的动因所在。
“这么多年了,国家一直没有对城管立法,他们缺少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杨小军说,之所以一直没有立法,就在于城管在中央没有主管部门,他们的声音反映不到中央。如果在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不解决,城管如今面临的尴尬仍将持续下去,即使没有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城管局长们也会参加或组织别的组织、活动。
视点延伸
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生死
赵阳对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举报,则将更为棘手而紧迫的问题抛向了民政部。
如何认定联席会议的性质就是一件难事。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听过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他告诉记者,如果只是开几次会,是不能算作组织的。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持不同意见,他认为联席会议是个组织有四点理由:一、他们有自己的章程《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章程》。二、他们有定期的活动。三、他们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它的章程中明确规定,设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四、他们以组织的名义活动。
记者曾致电民政部,询及对联席会议的性质认定,对民间组织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标准。登记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凡未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为非法组织。
但对于非法是否就应当取缔,登记处的相关人员不愿作答。
对联席会议的举报究竟会怎样,记者未能从相关部门获得明确说法。
综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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