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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能否成维权利器?

        7月1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
        医疗纠纷、校园安全、网络侵权、产品缺陷……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的每一条款都与百姓权益息息相关。它的施行,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利器”?能否解开百姓的维权“困局”?
“同命同价”原则确立  “同命不同价”有望终结
        “同命不同价”,这个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平等事实,因将生命人为地划出高低贵贱而备受质疑。
        今后这种现象将有望改变。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而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我国死亡赔偿金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死者户口所在地的收入标准。
■ 专家释法
        有关专家表示,侵权责任法的最终出台,反映了社会进步,彰显了生命的平等和尊严,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
        同时也有专家指出,法律中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说明法律基于现实仍留有空间,社会仍将为追求平等不断努力。
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获赔之路不再遥远
        女大学生在超市遭遇搜身,残疾人坐轮椅进超市被拒,因医疗机构误诊当了两年多艾滋病患者……现实生活中,一些侵权行为尽管没有造成财产损害,但造成了精神损害。过去面对这样的案例,司法操作难度重重。
        侵权责任法成为我国首部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还首次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法律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专家释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害人是一种补偿,对加害人是一种惩戒,对其他社会成员是警戒和教育,这一规定将减少损害他人人身权益行为的发生。
        有关专家指出,侵权责任法不仅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增加了对保护“荣誉权”的规定,尽最大限度维护公民的精神权益,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
明确侵权将追究责任  对缺陷产品说“不”
        去年,丰田在美国共召回16款600多万辆汽车时,在中国仅召回1款75000辆;丰田公司除召回外,对美国消费者还给予一定补偿,但对中国消费者却无任何说法。理由是召回补偿原则“按市场所在国的法律办”。由于不完善的召回制度,我国消费者面临着维权难的尴尬。
        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将填补这一空缺,法律以“产品责任”专章对缺陷产品的侵权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加大对生产和销售缺陷产品者的制约力度,法律还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专家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指出,惩罚性赔偿不仅可以对不法厂商予以惩罚,而且可以调动受害人的维权积极性。
网络侵权得担责  维护虚拟中真权利
        “人肉搜索”“爆料”“晒艳照”“虚假广告”……当人们“游走”在网络世界,享受新技术的超强功能时,很有可能行走在侵权的边缘。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还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专家释法
        “考虑到网络信息爆炸的特点,不可能每一条信息都审查,法律有关条款也充分体谅了网络服务提供者。”著名民法学专家梁慧星说,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就不用担责。
避免小病大治  化解医疗纠纷
        近年来发生的“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一案,引发了医院“抢救生命”与“坚守签字制度”的讨论。这一问题终于在侵权责任法中得到答案。
        法律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在“医疗损害责任”专章中,对常见的医疗纠纷现象列出了详细的规定。如针对“小病大治”“过度检查”现象,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侵权责任法还取消了饱受医疗业内质疑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律明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专家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医疗机构可以在患者知情权与患者生命权、重大健康权之间作出符合患者利益的选择,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梁慧星认为,取消“举证责任倒置”,有助于避免过多的缠讼。
加大校园责任  护航孩子成长
        前段时间,接连发生六七起恶性校园暴力案件,造成许多孩子无辜伤亡。谁来护航孩子们的成长?
        侵权责任法作出具体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外人进入校内侵权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对此,法律在强调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专家释法
        法学专家王利明接受采访时说,法律强调“学习、生活期间”,而没有仅仅限制在“校园内”,这意味着如果学生在校园门口仍然是学习、生活的话,学校仍要承担相关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立新说,针对校园安全,法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将举证责任转移到学校,会促使学校尽到更多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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