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云南红河州蒙自县发生一起公安民警与他人发生纠纷开枪致其死亡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忠春已被刑拘。15日,蒙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承认吉忠春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但是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所以公安机关不可能拿出钱来对潘俊的家属进行民事赔偿。15日,死者家属不满调查结果,欲进行起诉,要求警方修正“殴打民警”一说。
【最新消息】
死者家属要求修正“殴打民警”一说
15日9时许,死者潘俊的妻子许馨月说:“我目前正准备聘请律师,欲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凶手承担一切责任,不管赔偿多少,主要是为丈夫之死讨个说法!我们对公安局发布的消息表示不满,原因是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事实上报时有出入,没有如实地说明情况和事实真相。特别是‘潘俊先动手打人’这个说法,实在与事实不符。”在15日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受害者潘俊也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一位熟悉他的人这样评价他:平时工作认真,但脾气暴躁,与别人打过架。当了领导(潘俊是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厂厂长)后,有点蛮横。
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李凌律师分析说,根据大量的证据可以说明,吉忠春在开枪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没有逃离现场,等待民警将其控制,这种行为可视为自首。按照他的估计,吉忠春可能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
【案件回顾】
云南民警酒后倒车闹纠纷开枪杀人
经初步查明,2月13日晚,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男,汉族,1966年4月5日生,二级警督,属于配枪范围人员)与朋友在一起吃饭饮酒后,驾驶私家轿车(车牌号:云GA6455)于当日21时30分许到蒙自县天竺路“官恒花园”住宅区找朋友办事。倒车时,差点撞上住户潘俊(男,1968年3月2日生,生前系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厂厂长)的轿车,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发生的肢体接触使吉忠春鼻子流血,随后吉忠春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连射3发击中潘俊,潘俊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击者说】
死者妻子:厮打时对方忽然拔出枪
13日21时许,许馨月回家看见有人开着一辆深蓝色的车往回倒,眼看着离她家的车越来越近,就上前提醒开车的男子说:“唉!唉!慢点,小心撞着我的车!”她话音未落,就听到倒车的男子开始在车里骂人,等在家中的潘俊听到有人叫骂,便迅速出来察看。
许馨月说,当时,从那辆深蓝色的车上走下来一名喷着酒气的男子,迅速与赶出来的潘俊发生了争吵,继而升级为两个男人之间的推搡、打斗。此间,许馨月听到该男子声称自己是警察。
许馨月说,就在潘俊和自称是警察的男子厮打时,对方忽然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潘俊的胸口连开了3枪。当时双方的距离不到50厘米远,潘俊来不及躲闪,枪声响后,就见潘俊一头倒在地上。因为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等她明白过来冲上前搀扶地上的潘俊,很快发现潘俊的胸口不断喷出血来。
“看到潘俊已经不行了,我抬头看了看开枪的这名身着便衣的警察,他不仅没有逃走,反而一声不吭地坐在地上了。”许馨月说,几分钟后,110民警闻讯赶到,迅速将开枪民警控制后带离现场,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火速对潘俊实施抢救,但伤势过重的潘俊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离开了人世。一直在身旁的许馨月眼睁睁看着丈夫死去,悲痛得当场昏死过去,等她在医院病床上苏醒过来时,已是2月14日了。
【警方态度】
“公安局不会拿钱进行赔偿”
15日上午,蒙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所以公安机关不可能拿出钱来对潘俊的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以后,也许可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一点慰问金。家属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打民事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事评说】
“他是个踏实的警察”
一位与吉忠春共事了三年的同事说,吉忠春是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的,工作非常踏实认真。当时在乡镇派出所工作的时候,他经常下乡帮助困难群众,5年前来到公安局担任巡警工作,出警也非常积极,在印象中,他是很少发脾气的一个人。
13日晚上,他接到局里的电话,听说是吉忠春杀了人,他觉得不可思议,“可能是他当天心情不好,加上喝酒,情绪过于冲动才拔枪杀人的。”
据《生活新报》《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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