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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打拐的人民战争

         陕西佳县农民常晓明最终还是等来了让他崩溃的消息:DNA鉴定结果表明,那个在珠海行乞的男孩不是他丢失的儿子常懂懂。
        而在江苏省邳州市,湖北人彭高峰却找到了自己被拐三年的儿子彭文乐。
        今年春节,“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下称“随手拍”)成为热得发烫的微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等人开通的这个微博目的很简单:通过网络的力量,找到被拐卖的乞讨儿童,以及减少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现象。
        常晓明正是在“随手拍”的微博上发现了这名与常懂懂容貌相似的男童。珠海一位网友拍摄并上传了这张照片。
        这场由微博发起的营救行动虽然没有救回常懂懂,但由此掀起的一场搜救热潮却给常晓明和更多丢失孩子的父母带来了希望。
拯救被拐儿童大接力
        于建嵘开通此微博起源于一位丢失孩子的母亲。1月17日,失踪儿童杨伟鑫的母亲发给于建嵘一封求救信,希望他通过微博寻找她孩子的下落。
        在中国,拐卖儿童的案件屡屡发生。少数不法分子拐卖儿童牟利或是利用儿童行乞“致富”,每年都有数千家庭成为受害者。
        拥有33万微博粉丝的于建嵘发出寻子信息后,引发较大关注,并收到一些博友的反馈信息。随后,于建嵘接到了更多求助寻子的信息。为此他建立了“随手拍”的微博。
        于建嵘表示,之前预料到会有很多人关注,但关注的强度如此大,倒在意料之外。短短两周,该微博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1700多张乞讨儿童的照片。有多位家长通过微博看到与自己孩子形似的照片,并开始实施解救。
        从影视名人到学者,从官员到警察,从媒体人到普通学生,许多人投入到这场以微博救助乞讨儿童的大接力中。
        在微博的热门话题榜中,关于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高达57万多条。演员姚晨、何炅等在自己粉丝阵容强大的微博中转发乞儿信息,使得救助乞儿的信息被迅速扩大。
        关注此事件的天使投资人薛蛮子正酝酿成立一个旨在帮助被拐卖儿童的“救孤工作室”。根据其计划,将在全国各省直辖市招募“打拐救孤监督员”一名,总共29名,专职负责各省市区域内的职业打拐。
        来自民众的力量正在推动着官方的打拐行动。记者注意到,部分地方的警方也开通了微博,许多乞讨儿童的信息可以从“随手拍”微博上随时获得。
        在众多博友中,有一位的身份尤为惹人关注,他就是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身份实名开博的陈士渠。陈士渠积极参与了“随手拍”活动,除了转发乞讨儿童信息外,还通过微博,回复博友对于打拐工作的一些疑问,并及时指导地方警方办案。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歌手韩红主动与于建嵘等联系,表示将就未成年人乞讨的救助问题,分别向今年3月份召开的“两会”提出议案和提案。
“随手拍”的法律问题
        微博掀起的这场寻子热潮同时也引发了一场辩论。有人认为,将孩子的照片随便上传网络有可能侵犯孩子隐私权;也有人认为,救助乞讨儿童是公安机关的事,公民过于介入有越权之嫌。
        多名博友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批驳。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仝宗锦认为,法理上,隐私权是公民私域不受外界干涉的人格权,而当乞讨时,其私域实已主动公开;同时,拍照不仅不是为了牟利,而且是为了更大的善。
        至于救助乞讨儿童是否越权,微博上呈现一边倒的态度:救助乞讨儿童,打击拐卖儿童恶行,应该是公民应尽职责。尤其是在目前官方的打击力度尚不足以遏制此恶行时,公民的监督和推动就更为有益。
        据了解,目前流散在各地的乞讨儿童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被人拐卖,人贩子为了获取别人同情心进而牟利,有时会将孩子伤害致残;另一类是部分福利院,利用孩子行乞增加收入;第三类是家境确实贫苦的,由家人带领出来行乞。
        有媒体报道称,在安徽阜阳市宫小村,有人出租甚至贩卖残疾儿童行乞。更有甚者,有人将健康的孩子伤害致残,以此换取别人同情来牟利。《刑法》第262条设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表示,中国法律虽然不禁止乞讨,但是禁止儿童乞讨。他呼吁,作为一个普通人,见到儿童乞讨,应立即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对于刑事犯罪报警,警察必须出警并制止犯罪。如不出警,请投诉警察。
        陈士渠表示,目前拐卖犯罪的职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出现了集团化的趋势,危害相当大。《刑法》虽然对有关罪名都有规定,但是由于拐卖行为是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
        不过陈士渠也强调,拐卖犯罪不能单靠打击来解决,它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来参与,包括家长防范意识的加强和对孩子防拐教育的加强。
建立失踪儿童数据库
        于建嵘告诉记者,微博救助乞讨儿童活动进行到现在,感觉最有必要的是建立一个数据库,能够迅速有效地确定救助儿童身份。
        由于犯罪分子拐卖的儿童多在三五岁甚至更小,这些孩子生长发育很快,几年之后容貌变化很大,有时连亲生父母都认不出来。据陈士渠介绍,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已经全国联网,并已为1040名被拐儿童找到亲生父母。
        但就目前救助被拐卖儿童的情况来看,往往很难到比对DNA的环节,在当前警力和经费尚不足的情况下,父母要在偌大的中国找到孩子,难度相当大。
        于建嵘认为,微博公民行动的介入,就是要集众人之力,帮助这些父母尽快找到孩子。
        他表示,目前正在酝酿与“宝贝回家”等民间机构合作,建立拐卖人口的数据系统,搜集所有被拐卖人口的信息。同时建立一个人员识别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将网友志愿者拍摄的照片与系统内的照片进行比对,及时发现相似人员,并通过与公安部数据系统的对接,帮助公安人员实施解救。
        目前,壹基金等多家组织已经与于建嵘联系,表示有意为数据库建设、网友救助行动系统及下一步的乞儿救助活动提供资助。
        随着更多的乞儿被发现和解救,另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帮助这些孩子找到父母?在找到父母之前,如何安置这些孩子?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认为,当前有必要修改监护制度,使监护人不能带儿童乞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一切童乞现象。同时,地方政府应有保障家庭困难儿童基本生活条件的义务。据《第一财经日报》
公安部回应称会核查每条线索
        近日来,中国网民发起用微博救助被拐卖乞讨儿童行动。这一行动发动网民力量,将民众拍摄的城乡乞讨儿童的照片传到网上,供家长辨认。目前,共有6名孩子得到解救。
        对于网民的打拐热情,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通过微博回应:“我会通过微博和大家保持沟通,欢迎提供拐卖犯罪线索。对每一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都会部署核查。”
让乞讨儿童回学校
是文明社会基本常识
        发自微博的这场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实效尚待验证,但已让一个昔日被忽视的常识逐渐清晰———“杜绝一切儿童乞讨,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记者对话“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发起人、社科院教授于建嵘。
        【近半个月中,“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已经发出1000多条信息】
        记者: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到发起这样一个行动?
        于建嵘:1月17号,一位福建泉州的母亲写信向我求助,希望我能够帮助寻找她被拐走的儿子杨伟鑫。那孩子今年六岁,2009年被人拐骗后弄残成了街头乞丐,2010年曾有人发现后拍照,但由于信息沟通不通畅,家人至今没有孩子的下落。我通过新浪微博发出这条消息后引起很大反响,许多网友给我打电话、写信,还有网友上传了一些神似杨伟鑫的照片。同时,还有不少人与我联系,希望帮忙寻找走失的孩子。
        我就想,应该专门建立一个“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让更多的网友们参与进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家长们。
        记者:网友如何参与这个解救过程?
        于建嵘:最简单的一个方法是:见到乞讨儿童,网友可以拿出自己的手机、相机或摄像机,随手拍照,并写清楚时间、省市、街道等详细信息,发到自己的微博上并“@”到“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或者,也可以将照片等信息发送到我们的邮件中。要求大家拍照并记录具体地址,是为了方便孩子的父母、相关机构进行寻找和定位。
        记者:参与这个活动的人多么?
        于建嵘:近半个月中,“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已经发出1000多条信息。这一千多条微博,大多是照片,主要是转发各地网友拍摄的乞讨儿童的信息。
        记者:解救行动进行两周了,有没有取得一些成果?
        于建嵘:这个活动的参与度很高。这些天,一旦有网友上传了孩子的照片,马上就有解救行动在当地展开——— 有一些网友很快赶到现场,配合当地部门的行动。比如,湖南网友张洪峰就在当地展开解救行动,给警方和失踪孩子的父母提供了许多线索。目前,我们已有几个小组同时在各地行动。
【对街头被迫乞讨的儿童来说,报警才是最主要的解救手段】
        记者:除了拍照,大家还可以做什么?
        于建嵘:其实,对街头被迫乞讨的儿童来说,报警才是最主要的解救手段。我们之所以首选拍照,是因为,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最简单、也最容易操作的解救方法。
        记者:遇到所有的乞讨儿童,都可以报警么?
        于建嵘:对。国家有明文规定:凡接到“有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举报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可以按照组织儿童乞讨罪立案侦查;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要给予治安处罚。如果遇到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应当由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救济。
        记者: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么?
        于建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特意增加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这是一个常识,但似乎有很多人忽视了这个常识。
        于建嵘:是的。我也认为,这个微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意义在于: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利用儿童进行乞讨是违反国家法规的,公民可以举报,警察应该出警。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常识,但很多人或者不了解,或者忽视了这一点。
【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记者:以往的打拐、解救乞讨儿童的行为也有很多,为什么这次获得了很多人的关注?
        于建嵘:我想,这次活动,微博带动了社会上很大的关注度。这是一个很大进步,微博可以将社会中的一些关系紧密地连接起来……微博传递信息的时效性比专业寻子网站要强,关注的人也更多,消息发出后马上就能知道人在哪个地方,可以马上赶过去解救。
        记者:我们看到,这次活动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名人网友也热心其中。
        于建嵘:过去的那些(打拐)行动的思路和我们现在有区别。过去主要是丢了孩子的人向网络求救。这一次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有公民权行使的成分在里面。打拐本身是一件专业的事情,是普通人一个人做不好的事情。通过微博这种方式,把大家的距离感减少了,凝聚了大家的力量,成效很好,所以得到了更多人的关心。再加上微博本身所具有的推动力、执行力,一些社会精英人士也予以了积极关注。
        记者:这次行动有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
        于建嵘:许多公安部门都关注这个微博,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关注这个微博,多次发了这个微博的内容,民政部门也关注这个微博,许多部门与网友一起行动起来。
        记者:能否用一句话概括这个活动的目的?
        于建嵘:我们这次解救行动的目的是:要杜绝一切儿童乞讨,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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